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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期新诗的合法性研究》序

王光明2014-07-10 10:37:21
《早期新诗的合法性研究》序
 
                                     王光明
 
当年中国新诗革命的先驱胡适,在他那篇后来被朱自清称为“诗的创造和批评的金科玉律”的《谈新诗》一文中,曾将中国的新诗革命称之为辛亥大革命推翻旧政体以来中国社会现代转型的一件大事。如今一百多年白驹过隙,胡适的论断不仅成了时代的预言,同时也成了历史的见证:用说与写趋近的现代汉语写诗,的确是中国诗歌千年未有的变局,而它之后近百年的发展,也让我们一次又一次重临这个历史的起点。
文学变革的关键是起点,它奠定发展的基础。而在文学文类发展史的研究中,最重要、最有意义也最难的就是起点与转折点研究,──这是源头与网结,其它则是流脉和续笔。然而,在中国新诗的研究领域,虽然近三十年来在诗人、诗潮、诗派研究方面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但在发生与转折等关节点的研究方面,一直比较薄弱。
明春的《早期新诗的合法性研究》虽然不能算是中国诗歌新旧转折的开拓之作,却是一部勘探中国新诗拓荒历史的力作。面对中国新诗发生时期浩如烟海的材料,他梳理出一个基本主题:合法性的争取。他认为,作为有着几千年伟大历史传统的一次深刻的历史变革,中国新诗从它出现的那一天起就存在着如何证明自身的合法性的焦虑。这种焦虑甚至远胜于同处“文学革命”中的其它文类,因为散文能直接从晚明的小品获得解放的动力,小说则早有“白话小说”的资源,而“新诗”,一旦打破了千百年来人们习以为常的格式与韵律之后,却要彻底重建一种关于诗的观念、写作习惯和阅读习惯。
“新诗”须要向世人证明其“新”,又得证明其仍然是诗,这不无矛盾的使命实际上昭示中国新诗自我“正名”的悲壮。明春的这部博士论文揭示了,一方面,新诗的发生,不仅仅是文类内部的裂变,而是一次响应历史转型要求的“革命”,依凭着一种复杂的语境和错综的“外力”,它实际上成了“文学革命”的标帜:面对“旧诗”几千年历史传统投下的巨大阴影,它必须迅速建立起自己的话语场地,既有力回击反对派和怀疑派的进攻,也为自己塑造一个既时尚又正统的文学形象。另一方面,它又必须寻求诗歌意义上的广泛认同,必须自我证明它不是诗歌美学的异类,而是一种与传统和西方诗歌对话中形成的诗歌美学的新形态,因此,须要时时重视美学合法性的历史重建。
抓住20世纪中国诗歌革新这两个基本问题,一方面借鉴布迪厄的场域理论、哈贝马斯的现代性理论等理论资源和研究方法,认真梳理中国新诗革命与现代社会、历史、文化的复杂关联,深入探讨包括报刊、出版、教育等媒介和传播方式的变化,给中国文学变革提出的历史要求;另一方面,又时时意识到外部要求必须内化为现代诗歌形态与美学的重建,以及写作与阅读群体对这种重建的历史共识,从而秉持诗歌的本体立场,深入到诗歌观念、语言形式、意象体系等诗学领域,观察这种重建的过程与问题,是明春这部专著的主要特点。这种特点或许可以理解为外部研究与内部研究相结合的尝试,它昭示了作者对中国新诗发生与发展特点的把握:20世纪中国诗歌发生的历史性变革,联系着中国社会求解放的历史诉求,以及开放后的中国文学与世界文学潮流的纠缠迎拒关系。
值得注意的是,作者对中国诗歌的现代重建的把握,在材料与分析上得到比较具体细致的落实。譬如,在讨论现代传播媒介与新诗的关系时,作者非常明确地标示了第一首白话诗的发表,第一个“诗”栏目的设立,第一本新诗集的出版,第一本新诗刊物的诞生,以及新诗最早进入教科书的状况等。而在探讨中国新诗从生存空间的争取向现代形态与美学重建的转变时,则细致地观察到诗歌作者的构成成份、诗歌资源和参照体系、以及美学趣味等方面的变化。
《早期新诗的合法性研究》是明春的博士论文,送审和答辩时曾得到专家的好评。这是他跑遍北京各家图书馆认真阅读第一手资料,努力感受历史氛围、勤勉和深入思考的结果,同时也得益于他长期坚持诗歌创作的涵养和领悟。在本书出版之前,明春的诗集《隐秘的水仙》已经先行问世,而他读本科时最早引起我注意的,也是他《天黑下来》一诗中“在最后一线夕光里  兄弟们 / 感到铁栅栏插入土地的疼痛”的诗句。本书或许可以向世人表明,一个能“感到铁栅栏插入土地的疼痛”的人,比纯粹的资料梳理和理性的思辨,可能会更真切地聆听到历史诗心的脉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