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

文艺创新不是为“新”而“新”

廖四平2014-03-23 09:04:02
      自改革开放之日起,我们的时代便开始转型——由表面上现代实则传统转向真正的现代:思想由僵化转向灵活、自由,经济由计划转向市场,政治进一步地转向民主……时代转型产生了一些新思想、新事物、新情况,从而为文艺提供了创新的机遇。
      一般来说,文艺创新往往被看作是文艺作品形式方面的创新——文学作品打破常规、现状,采用新的文体、表现技巧、语言风格……如进入新时期之后,虽然伤痕文学 、反思文学、改革文学、寻根文学等各类作品,相较于“文革”时期或“文革”之前的作品而言,都是创新型作品,但人们更愿意把全面地学习、借鉴了西方现代文学、尤其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西方文学创作方法的先锋小说看作创新型作品。
      但是,文艺创新也是一个文学作品思想内容方面的问题,文艺作品反映了新的现实生活,表现了新的思想观念、文学精神,也应该是一种创新。因此,在时代转型期,文艺创作除了要注重作品形式方面的创新探索外,更应该立足于文艺创作赖以存在的现实生活,真实地反映或表现时代转型期出现的一些新思想、新事物、新情况,而且这种“反映”或“表现”便是一种“创新”,而没有必要为了所谓的“创新”而刻意在形式方面翻花样——再说,“新”的未必是好的,“进化”的未必是进步的,形式上的“为‘新’而‘新’”肯定不是“创新”!
      进入新时期以后,文艺创新在不断向前发展,伤痕文学、反思文学、改革文学、寻根文学、先锋小说、新写实小说、打工文学、底层文学、官场小说、职场小说等,每一个“后来者”相较于其“前者”而言都是一种创新——它们都从特定的角度反映现实生活特定的一角或一面,具有“新”的因素,如进入21世纪以后出现的以王跃文、王晓方的小说为代表的官场小说,大多写出了一个官场亲历者的耳闻目睹身历,具有“现场感”、“橱窗性”,这实际上便是一种创新!文艺创作应该继续关注现实生活、时代风云,保持常新,像官场小说文学作品不应该“昙花一现”。
      当下,差不多每个中国人都有自己的“中国梦”,整个中国社会都在“奔小康”,社会难免会出现一种焦躁情绪或浮躁心理。在这种情况下,“定力”既是一种“动力”又是一种“冲劲”,继承传统或保守也是一种创新,或者比刻意创新更有积极意义。文艺创作应该沉潜下来,一方面,要继续学习、借鉴域外文学新的优秀的创作方法、技巧,或者继续努力探索新的创作方法、技巧;另一方面,要注重学习、借鉴传统的优秀的创作方法、技巧,发扬传统文学直面人生、关注时代与现实等优良传统,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创新,从而,为时代留下真实的写照,为后人留下一些有价值的作品,而不能把西方文艺作品,尤其是一些现代派作品作为临摹的对象,或者把西方现有的文艺水平作为自己要达到的标高。文艺批评界应该关注文艺作品,尤其是关注作品是否反映了新的生活,具有新的内涵;不要说空话、放空炮或者不顾事实地全盘否定,不要想当然、凭感觉地贬损当下的文学创作;更不要想当然、凭感觉地贬损当下那些反映时代转型期的一些新思想、新事物、新情况的文学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