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山涝坝的精神守望者
——浅谈李振翔散文创作的地域书写与价值追求
作者:王永健
阅读李振翔的散文集《前面有座山》,我仿佛不是在看一本书,而是在听一个军垦第二代坐在自家小院里,泡上一壶茶,慢悠悠地讲述他的前半生。那些关于地窝子、马灯、坎土曼、爬犁子的故事,像是从戈壁滩的风沙里被淘洗出来的,粗粝却闪着光。这不是一本技巧圆熟、辞藻华美的书,甚至可以说有些地方写得笨拙,但正是这种笨拙,让我觉得真实,觉得亲切,觉得这个人不是在“创作”,而是在“说话”——说他的家乡,说他的父辈,说他的童年,说那片叫前山涝坝的土地上发生的所有悲欢。
“前面有座山”:一个地名的诗意解读
“前山涝坝”这个地名,乍听起来确实带着蛮荒的味道。李振翔在书中专门写了一篇《前山涝坝溯源》,把这个地名的来龙去脉梳理得清清楚楚。但最打动我的不是地名考证本身,而是他对“前山”二字的重新诠释:他说“前”代表不甘人后、敢为人先,“山”代表坚毅挺拔,“前面有座山”就成了一个诗意的表达。
这个解读很有意思。一个军垦第二代,没有选择抱怨这片土地的贫瘠和荒凉,而是试图从地名中寻找力量。这种价值取向贯穿了整本书:他写父辈的艰辛,但不诉苦;写童年的饥饿,但不卖惨;写团场的落后,但不悲观。他总是能从苦涩中咂摸出一点甜来,从荒凉中发现一点美来。
比如他写沙枣花,不是写它多好看,而是写它的香。“鼻子一齁,我就知道是六月的沙枣花香闹的。”这句话写得真好,一个“齁”字,把沙枣花香浓郁到让人鼻塞的感觉写活了。他说自己的鼻炎可能就是沙枣花香害的,但语气里没有抱怨,反而有一种甜蜜的无奈。这就是李振翔的方式——他把苦难和美好搅在一起写,让你分不清哪些是苦,哪些是甜,最后只觉得这就是生活本身。
从“二小”到作家:一个文学梦的萌发与坚守
李振翔在《大地上的精灵》中坦言:“我至今都没有后悔过我的选择:写作。”这句话说得轻描淡写,但背后的艰辛,读过这本书的人都能感受到。
他的文学启蒙来自一盏马灯。在《马灯》一文中,他写道:“那盏马灯伴着我,已经不是一种简单实用的照明工具,对我而言更是一种希望。也许就是那时候,一盏马灯,萌发了我的作家梦。”这个场景太有画面感了:在远离连队的配水点,独门独户,四面是茫茫戈壁,一个少年就着马灯微弱的光亮,读《艳阳天》,读《金光大道》,读《毛泽东选集》里的注释。他说他能看懂《毛泽东选集》里的注释,因为“注释好看,故事性很强”。这个细节让我既心酸又感动——一个渴望阅读的孩子,在无书可读的年代,连《毛选》的注释都不放过。
他读书读到眼睛近视,被父亲“藏书”。他把借来的书据为己有,被同学追到家里讨要。他为了看《闪闪的红星》,一枪差点把同伴歪瓜的眼睛打瞎,歪瓜后来因为看电影死在了戈壁滩上。这些故事读来让人唏嘘,但也让人看到:在那个精神生活极度匮乏的年代,一个孩子对文学的热爱可以疯狂到什么程度。
李振翔的第一本书叫《二小二小头上长草》,他戏称为“收获的第一捆草”。第二本《青青芦苇》,他感觉“还是收了一捆草”。这种自嘲的语气,透露出他对自己的清醒认知。他不是那种觉得自己写了就是经典的作家,他知道自己的作品“稚嫩”,知道自己“绕来绕去,都没有跳出我的麦地”。但他说:“我那像蚂蚁一样蠕动的文字啊,能给读者挠挠痒就行啦。”
这种谦卑的姿态,在当下这个人人自诩为“作家”的时代,显得尤为可贵。
军垦二代的身份焦虑与精神归属
李振翔的身份很特殊:他是军垦二代,父亲是1956年从河南支边来疆的,母亲也是河南人。他在《半拉河南人》中写到自己对籍贯的纠结:父亲是山东东明人,但东明这个地方一会儿划给河南,一会儿划给山东,所以他填籍贯时一会儿填山东,一会儿填河南。他说自己是“半拉河南人”。
这种身份的不确定性,其实是很多兵团二代、三代的共同体验。他们的父辈来自五湖四海,他们自己出生在兵团,既不是纯粹的内地人,也不是纯粹的本地人。他们在履历表上填的籍贯,可能自己一辈子都没去过。李振翔在《前山涝坝溯源》的开头就抛出了这个问题:“我们兵团人就像一叶飘萍,随波逐流。老一辈军垦人还有一个故乡,那就是山东、河南、四川、湖南、湖北、甘肃等等,我想,他们好歹还有个故乡,那儿有他们祖先的坟茔,有他们的乡里乡亲。而我们呢,虽然履历表上填写的都有籍贯,但是我们和那个叫老家的故乡还有一丝一毫的关系吗?”
这个问题他没有直接回答,但整本书其实都在回答:他的家乡就是兵团,就是前山涝坝,就是这片生他养他的土地。他选择用书写来确认自己的归属,用文字来建构自己的精神家园。
他对“1956年进疆的”这个群体的关注,也体现了这种身份认同的自觉。在《1956年进疆的》一文中,他愤愤不平地说:“为什么1956年从河南山东来的支边青年却没有一个符号可以代替?为什么河南山东的支边青年就没有知识俩字?”他为这个群体“出了大力,得到的回报却是少之又少”而鸣不平,说自己“一定要为‘1956年进疆的’书写一些文字”。
这种为无名者立传的意识,贯穿了整本书。他写父亲,写母亲,写老赖子,写周叔,写沙忠德老人——这些都是普通的军垦战士,没有惊天动地的业绩,但他们用一生的辛劳,在戈壁滩上建起了一座座农场。李振翔认为他们应该被记住。
物资匮乏时代的精神富足
读《前面有座山》,最让我感慨的是:在物资极度匮乏的年代,这些军垦战士的精神世界并不匮乏。
他们自己吃不饱,却把粮食一车车拉进城里;他们住在地窝子里,却唱着歌开荒造田;他们没有娱乐,就自己组织宣传队,演样板戏,说快板,剪窗花。李振翔写了很多这样的细节:
在《打土块》中,他写舅舅齐林和汪翠花的恋爱,汪翠花坐在齐林腿上,齐林用嘴喂她嗑瓜子。这个细节太生动了,你能想象那个画面吗?在荒凉的戈壁滩上,两个年轻人用这种方式表达爱情,既朴素又浪漫。
在《看电影》中,他写自己和伙伴们为了看电影不惜挨打,“打不死的吴琼花”,同样的电影看一遍不过瘾,还要看两遍三遍。《三打白骨精》看了八遍。这种对精神食粮的渴望,今天的孩子可能很难理解——他们想看什么随时可以在网上看,但反而不那么珍惜了。
在《抓骨头子》中,他写自己为了凑齐四个羊拐,在堆满羊皮的院子里翻找,被绿头苍蝇围着也不在乎。他想要的不是羊拐本身,而是那个能和李战士的妹妹一起玩的资格——虽然他是个男孩子。
这些故事让我想起一个词:匮乏中的丰饶。物质越匮乏,人们对精神生活的渴望就越强烈,对美好事物的感知就越敏锐。李振翔的散文之所以动人,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他保留了对这种“匮乏中的丰饶”的记忆,而且写得那么鲜活,那么有感染力。
语言风格:朴素中的力量
李振翔的语言不华丽,甚至有些粗糙,但这种粗糙恰恰是他的特色。他用的都是日常口语,河南话的味道很浓。“弄啥咧”“咋的”“中不中”,这些方言词汇在书中随处可见。他不是在刻意追求“乡土气息”,而是这就是他的语言,他说话就是这样,写出来自然也就是这样。
这种语言风格有一个好处:真实。他写人,写事,都像是面对面在跟你讲,没有隔阂。比如他写小罗圈:“小罗圈生下来就有点罗圈,说是遗传,大罗圈说:这叫继承革命传统!”这句话读来让人忍俊不禁,但笑过之后又觉得心酸——“罗圈腿”这种生理缺陷,被他们用“继承革命传统”来解释,这种黑色幽默,正是军垦人在艰苦环境中保持乐观的方式。
他写自己的饥饿:“我上学的时候,班里有个叫荣华的同学,他的上面有好几个哥哥,而且都参加了工作,大哥在放羊,是羊倌,二哥在机务排开‘铁牛’,是牛倌,三哥赶大车(马车),是马倌,个个都牛皮得很。有了哥哥的资助,荣华的小日子过得就比我们滋润多了。他不但能吃饱,而且还能吃好。为了他的一块白面饼子,我曾经爬到一棵沙枣树的树尖上为他够沙枣吃,从树上掉下来。”这段话写得很平淡,没有煽情,但你能感受到那个孩子的委屈和无奈。为了一个白面饼子,他可以去爬树,可以摔下来,可以“无所谓啦”。
这种举重若轻的写法,比直接抒情更有力量。
对兵团精神的书写与反思
作为兵团签约作家,李振翔对兵团精神的书写是有意识的。他在书中写了大量兵团创业的故事:开荒造田、修渠引水、打土块盖房子、搞技术革新……这些故事展现了第一代军垦人的艰苦奋斗精神。
但他不是简单地歌颂,而是有自己的思考。在《唤醒》一文中,他写了1958年车四场开荒造田的壮举,写了“头可断、血可流,完不成三万五千亩冬麦不罢休”的口号,写了张鸿儒连长的手表长埋在渠道里的故事。这些都是真实的、感人的。但他接着写了一段让我印象深刻的话:
“但是,最后我不得不说:当年的一群小男孩,望着成车成车装满麦粒的麻袋被运进城里,作为商品粮进了城里人的肚子。而他们,伸着小手,饥肠辘辘地撵着汽车跑,嘴里发出‘嗷嗷’的声音,是欢呼吗?是欢送吗?他们的父母亲,吃着每月黄黄的玉米面,脸上少有红润之色。他们勒紧腰带,依然不停地生产粮食,拉进城里。”
这段话写得太好了。它不是对兵团精神的否定,而是对兵团精神更深刻的理解。军垦人的伟大,不仅在于他们能吃苦,更在于他们吃苦不是为了自己,而是为了国家。他们把最好的粮食交出去,自己吃粗粮;他们把青春和生命献给边疆,自己默默无闻。这种奉献,不是口号式的,而是具体的、切身的,甚至带着疼痛的。
李振翔没有回避这种疼痛。他写自己偷吃家里的糖果和苹果,写自己和哥哥去挖老鼠洞找粮食,写妈妈因为粮食不够吃而流泪。这些细节让这本书有了重量——它不是一本轻飘飘的赞美诗,而是一部带着体温的个人史、家族史。
人物塑造:让普通人成为主角
《前面有座山》中出现了大量人物:父亲、母亲、奶奶、舅舅齐林、老赖子、周叔、韩凤山、史骥……这些人物的共同特点是:他们都是普通人,没有显赫的地位,没有惊人的成就,但李振翔把他们写得有血有肉,让人过目不忘。
比如他写舅舅齐林:“舅舅长个喜庆脸,待人又热心。舅舅把积攒的白面票递到食堂大师傅刘大耳朵的手上,叫一声‘刘叔’,启齿一笑,真是光彩照人。”短短几句话,一个讨人喜欢的年轻人的形象就出来了。
他写老赖子(大赖子的爸爸):赶马车技术好,对马有感情,但因为和寡妇有染,被老婆一铁锹拍掉了马鞭子。后来他“整个儿换了个人”,变得萎靡不振。李振翔没有简单地谴责他,而是说:“金无足赤,人无完人。老赖子不是一个完人,他是一个做出了贡献的人,也是一个有瑕疵的人。这才是一个真正的老赖子啊。”这种对人物的宽容理解,体现了作者成熟的人生观。
他写韩凤山:一个演“坏人”的好人。在宣传队里,韩凤山演座山雕、演鸠山、演毒蛇胆,都是反派角色,但在现实生活中,他心地善良,乐于助人。李振翔小时候去礼堂看排练,被其他孩子欺负,是韩凤山这个“坏人”给他解了围。这个故事很有意味:舞台上的“坏人”,现实中可能是好人;舞台上的“好人”,现实中可能“纯纯的就是一个花心大萝卜”。李振翔通过这个对比,提出了一个深刻的问题:“好人坏人不是写在脸上的。”
历史记忆的保存者
李振翔在团场担任过多种职务,包括筹建团史陈列馆。这项工作让他有机会接触到大量历史资料和实物,也让他的写作有了更自觉的历史意识。
他在书中写了车五场的历史,写了那些被遗忘的创业者。他说车五场“只有短短的四年时间”,但“广大干部、职工经历了艰苦创业,使农场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为兵团军垦发展史写下辉煌的一页”。他专门列出了车五场领导的名字:“场长韩泽泉,政委韩长第、李文定、王英华。”这种为历史留名的做法,体现了他作为史志工作者的责任感。
他寻找史骥的《前山一枝花》的过程,也很有意思。为了找到这篇文章,他四处打电话,托朋友翻箱倒柜,最后在韩新的地下室找到了《雁声集》。他说:“谁不希望有名人来过自己的家乡?哪怕是再小的地方,像我的家乡前山涝坝,我也渴盼有名人在此驻足,留下墨宝甚至文章。”这种心情,我能理解。一个小地方,如果没有人书写它,它就可能永远默默无闻。李振翔的书写,本身就是让前山涝坝被更多人知道的一种方式。
一只“小狗”的叫声
李振翔在《大地上的精灵》中引用了“大狗叫,小狗也要叫”这句话,然后说:“哦,现在谁是那条‘大狗’呢?谁敢担当啊?又想,如果一帮小狗在叫,集体的力量是不是振聋发聩呢?也不尽然;又想起兵团文联主席李光武先生关于兵团文艺现状的说法:‘遍地蛙鸣,不见龙吟’哦,也很悲哀啊。但是遍地蛙鸣有什么不好吗?龙吟又何时一见呢?”
这段话很有意思。李振翔知道自己的声音不大,知道自己的作品可能“稚嫩”,但他还是坚持写,坚持叫。他不想当“大狗”,也不奢望成为“龙”,他只想做一只“小狗”,发出自己的声音。
这本《前面有座山》,就是他的声音。这个声音不高亢,不嘹亮,甚至有些沙哑,但它是真实的,是从戈壁滩的风沙里长出来的,是从地窝子的煤油灯下熬出来的,是从麦田的麦穗间摇曳出来的。它让我听到了一个军垦二代对土地的热爱、对父辈的敬意、对文学的虔诚。
最后,我想用书中的一句话来结束这篇评论。在《坝上花》中,李振翔写道:“我是舞者,思想的舞者,文字的舞者,在前山的舞台上,我绝不是独舞者,这里有太多的舞伴,他们与我一同披着文字的黑金,在夜幕里用生命一路狂舞,迎接那盛开的坝上花。”
愿前山涝坝的“坝上花”越开越多,越开越盛。愿李振翔这只“小狗”的声音,能被更多人听到。
(注:本文已获作者授权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