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

冼夫人故里归属电白考

赖廷阶 古锦锋2026-02-24 07:03:58

冼夫人故里归属电白考

——冼夫人故里唯一归属电白电城镇山兜丁村的史实考辨与学术谬误批判

 

文/赖廷阶 古锦锋(广东)

 

摘要:冼夫人故里归属的研究应坚守正史记载、考古实证、官方认定、活态传承的四重准则,电白电城镇山兜丁村作为冼夫人唯一出生地与归葬地,有《隋书》《北史》等正史的明确记载、全国唯一的隋代冼夫人墓城考古实证、国家文物局与广东省文旅厅的官方认定,以及海话(黎话)、俚族用兵与生活习俗的活态文化佐证,是无可争辩的历史定论。部分研究为争夺文化符号,刻意混淆新旧电白政区沿革、歪曲正史叙事逻辑、误用考古史料、双标解读文献,甚至编造地理沿革史实,其论证存在根基性的时空错置与逻辑谬误,违背了史学研究“论从史出、实证为核”的基本准则。本文从政区沿革正本清源、正史叙事逻辑还原、考古与官方铁证辨析、地域文化活态实证四个维度,结合史实、实物、国家行政机关定论与俚族文化特征,逐一驳斥相关学术谬误,同时指出:冼夫人文化的核心是“唯用一好心”的爱国精神、团结精神与奉献精神,地方为争夺出生地而歪曲史实的行为,本质上是对冼夫人精神的背离,传承其精神远比争夺文化符号更具意义。

 

关键词:冼夫人;故里归属;电白电城镇山兜丁村;政区沿革;考古实证;俚族文化;学术谬误批判

 

引言

 

谯国夫人冼氏是南北朝至隋代岭南俚族的杰出领袖,其历经梁、陈、隋三朝,维护国家统一、促进民族融合、推动岭南开发,被周恩来总理誉为“中国巾帼英雄第一人”,其“唯用一好心”的精神成为岭南文化的核心内核。近年来,冼夫人文化研究与保护传承持续升温,但部分地方为争夺文化符号归属权,出现了混淆历史地理概念、歪曲正史文本、否定考古实证、双标使用史料的学术失范行为,甚至提出“电白冼夫人与高州冼夫人非同一人”“电白山兜丁村非冼夫人故里”等谬论。

 

此类研究的核心谬误在于:将电白县治所的历史迁移等同于冼夫人故里具体村落的属地变更,用中原汉人的年龄认知与文化标准套用于岭南俚族,割裂考古实证与官方认定的关联性,无视俚族语言、用兵、生活习俗的活态文化佐证,最终陷入“以论代史、主观臆断”的学术误区。事实上,电白电城镇山兜丁村作为冼夫人唯一故里,并非单一史料或主观推定的结论,而是正史、考古、官方、活态文化四重证据相互印证的历史定论。本文以史学研究基本准则为纲,结合史实、实物、国家行政机关言论与俚族文化特征,对相关学术谬误进行系统性批判,还原冼夫人故里归属的历史真相,同时呼吁冼夫人文化研究回归“传承精神、尊重史实”的本源。

 

一、政区沿革正本清源:治所迁移≠故里变更,山兜丁村隋代属高凉郡电白县辖域

 

部分研究的核心谬误在于将新旧电白的治所迁移与具体村落的属地归属混为一谈,编造“隋代山兜丁村属连江县”的虚假史实,进而否定其为冼夫人故里的合法性。事实上,“电白”作为政区名的治所虽有迁移,但冼夫人故里山兜丁村作为具体地理点位,其隋代属高凉郡电白县辖域的史实从未改变,相关研究的地理沿革考证存在根本性错误。

1.1 新旧电白的核心区别:治所迁移而非辖区全盘更替

梁大通中(527-529年)置电白郡,隋开皇九年(589年)废郡为县,为高凉郡治所,其治所初设于今高州市长坡镇旧城村(旧电白);明成化四年(1468年),电白县治迁至神电卫城(今电白区电城镇,新电白),原电白县西部部分区域划归茂名县。但治所迁移仅为行政中心的变动,并非电白县辖区的全盘更替,今电白区电城镇、山兜丁村一带,隋代始终属高凉郡电白县辖域,并非部分研究所称的“连江县属地”。谭其骧主编《中国历史地图集(第四册·隋代)》对高凉郡电白县的辖区标注明确包含今电白山兜丁村区域,广东省文物考古研究所《隋谯国夫人冼氏墓考古调查报告(2006)》亦通过地理沿革考证,证实山兜丁村在隋代属高凉郡电白县,与连江县辖区无任何交集,部分研究对隋代连江县属地的误判,本质上是为否定电白故里归属而进行的史实编造。

1.2 故里研究的核心准则:具体村落点位优于泛化政区名

冼夫人故里的研究对象是具体的村落(山兜丁村),而非泛化的“电白县”政区名。历代正史与方志对冼夫人故里的记载,均指向电白山兜丁村这一具体点位,而非旧电白的治所(今高州旧城)。北宋《太平寰宇记》明确记载“冼夫人墓,在电白县北山兜村”,明万历《高州府志》、清乾隆《高州府志》、清道光《电白县志》均连续记载“冼夫人,电白山兜丁村人”“隋谯国夫人冼氏墓,在电白县北十五里山兜”,这些记载均以山兜丁村为具体坐标,与电白县治所的迁移无关。部分研究刻意回避“山兜丁村”这一具体点位,转而泛化讨论“旧电白”“新电白”的政区名,本质上是偷换论证概念,试图用政区治所的迁移掩盖故里具体村落的固定属性。

1.3 方志记载的矛盾澄清:“旧县治”为史料传抄误记,非史实

部分研究以清代《电白县志》“隋高凉郡夫人冼氏墓,在旧县治境上,去今县二百里”的记载为依据,声称冼夫人墓不在今电白境内。事实上,此记载为后世方志的传抄误记,与更早的北宋《太平寰宇记》、明万历《高州府志》的原始记载相悖,且与山兜丁村的考古实证冲突。清道光《电白县志》同时明确记载“冼夫人,电白山兜丁村人”“冼夫人墓在山兜娘娘庙后”,其内部记载的矛盾源于清代修志时对古地理的误判,而更早的宋代、明代方志作为距冼夫人时代更近的史料,其对山兜丁村的记载更具可信度。部分研究刻意选取清代方志的误记内容,忽视更早的原始史料与考古实证,属于选择性使用史料的学术失范行为。

 

二、正史叙事逻辑还原:俚族民族特性下的年龄认知,婚前功业与13岁成婚的合理性

 

部分研究以“冼夫人522年出生、13岁成婚无法完成婚前军政功业”为由,否定电白的生卒年记载,其谬误在于用中原汉人的年龄认知与文化标准套用于岭南俚族,歪曲《隋书》《北史》的叙事逻辑,忽视了俚族的民族特性与南北朝的历史背景,违背了民族史研究“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基本准则。

2.1 《隋书》的叙事逻辑:归类记述而非严格编年,功业始于婚前成于婚后

《隋书·谯国夫人传》《北史·谯国夫人冼氏传》的叙事遵循中国古代正史“归类记述”的范式,并非严格按年月日的流水账式叙事,“抚循部众、压服诸越、海南归附”等功业并非全部在婚前完成,而是始于婚前、成于婚后的长期过程。《隋书》记载的“在父母家”仅表明冼夫人的功业发轫于婚前,并非所有功业均需在13岁前完成,这一解读是史学界对《隋书》叙事逻辑的基本定论。部分研究将正史的归类记述歪曲为“严格编年”,强行要求所有功业在婚前完成,本质上是对正史文本的刻意曲解,目的是为适配其“512年出生说”的预设结论。

2.2 俚族的民族特性:早成习俗与女性的部族主事能力

冼夫人为岭南俚族首领,俚族作为南越后裔,其社会结构、年龄认知与中原汉族存在显著差异:俚族女性早参与部族军政事务,13岁在俚族中已具备部族主事能力,并非中原汉族语境下的“未成年少女”。冼夫人出身俚族首领世家,“世为南越首领,跨据山洞,部落十余万家”,其自幼接受部族军政历练,“幼贤明、多筹略”是俚族首领的成长特征,并非单纯的“少年聪慧”。电白山兜丁村及周边的俚族后裔至今仍保留“早成”的文化习俗,少年时期参与家族与村落事务的传统延续至今,这一活态文化佐证了冼夫人13岁参与部族事务的合理性。部分研究无视俚族的民族特性,用中原汉族的年龄标准评判冼夫人,属于时代错置与民族文化偏见。

2.3 南北朝的早婚制度:13岁成婚为法定且普遍的社会现象

《隋书·食货志》明确规定“女年十三以上,听婚嫁”,南北朝时期的早婚制度并非单纯的“联姻形式”,而是符合当时社会实际的法定制度,岭南俚族因部族延续与政治联姻的需要,早婚现象更为普遍。冼夫人与冯宝的婚姻是岭南俚族豪族与朝廷流官的政治联姻,罗州刺史冯融“闻夫人有志行”而聘其为儿媳,此处的“有志行”指冼夫人在部族中已展现出的理政才能与威望,并非部分研究所称的“成熟的军政成就”。事实上,冼夫人的军政威望是在婚后与冯宝共治高凉、平定叛乱的过程中逐步建立的,部分研究将婚后的功业提前至婚前,进而否定13岁成婚的合理性,本质上是对史实的时间线刻意割裂。

 

三、考古与官方铁证辨析:四重实证锁定山兜丁村,相关研究的概念偷换与实证否定谬误

 

电白电城镇山兜丁村作为冼夫人唯一故里,有正史记载、考古实证、国家官方认定、家族墓志的四重铁证支撑,部分研究刻意偷换国保单位认定性质、否定考古实证的有效性、曲解家族墓志的史料价值,其论证无任何实证支撑,完全违背考古学与史学研究的基本准则。

3.1 国家行政机关的官方认定:明确山兜丁村为冼夫人故里与归葬地

国家文物局2013年公布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将“隋谯国夫人冼氏墓”明确标注为“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区电城镇山兜村”,其官方名录将该墓葬定性为冼夫人归葬地,与《隋书》“葬于故里”的记载形成直接印证。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2021年发布的《冼夫人文化保护传承发展规划(2021-2030年)》明确认定“电白区电城镇山兜丁村为冼夫人故里,山兜村隋谯国夫人冼氏墓为冼夫人归葬地”,并将其列为冼夫人文化保护的核心区域。茂名市电白区文广旅体局亦将山兜丁村冼夫人故居遗址、冼氏宗祠纳入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开展系统性保护修缮。

部分研究声称“国家文物局仅认定其为隋代古墓葬,未认定为冼夫人真身葬地”,属于偷换概念:国家文物局的文保认定以考古实证为依据,若该墓葬非冼夫人真身葬地,不可能以“隋谯国夫人冼氏墓”命名并列入国保单位,其官方命名本身就是对墓主身份的明确认定。

3.2 考古实证的唯一性:全国唯一隋代冼夫人墓城,规制与身份高度匹配

广东省文物考古研究所2006年对山兜隋谯国夫人冼氏墓的考古发掘,取得了无可辩驳的实证成果:其一,发现全国唯一的隋代冼夫人墓城,墓园面积13530㎡,保留有隋代垣基、神道、赑屃石座、隋唐莲花瓦当、青灰砖等遗存,其墓城规制为隋代王侯级别,与冼夫人“谯国夫人”的身份高度匹配,考古泰斗麦英豪评价“岭南除南越王赵佗,只有冼夫人有此等级墓城”,该定论并非“个人主观判断”,而是基于考古遗存的专业考证,有正式考古报告为支撑;其二,墓葬出土的文物均为隋代典型器物,与冼夫人的生活时代完全吻合,虽未出土墓志铭(岭南俚族无立墓志铭的传统),但结合正史记载、方志记载与墓城规制,已形成“孤证不立,多证互证”的考古定论;其三,山兜丁村保留有冼夫人故居遗址,遗址内出土隋代生活器物,与冼夫人的生活时代一致,是冼夫人出生地的直接实物佐证。

反观部分研究所称的“高州旧城遗址”,仅为隋唐电白县治所,无任何与冼夫人相关的考古遗存,更无隋代冼氏墓葬,其以“治所遗址”冒充“故里实证”,本质上是无实证支撑的主观臆断。

3.3 家族墓志的铁证:霞洞唐代冯冼墓志印证家族根脉在电白

电白霞洞出土的冯梧墓(冼夫人六世孙)、许夫人墓(冼夫人五世孙媳,唐宰相许敬宗之女)墓志,明确记载冯冼家族的世系为“冼夫人—冯仆—冯盎—冯智戴—冯子游—冯梧”,与《旧唐书》《新唐书》的记载完全吻合,是1400年前的实物铁证。清道光《电白县志》记载“冯盎为夫人之孙,唐时家于良德,即霞洞堡地”,此处的“良德”并非今高州市东岸镇,而是今电白区霞洞镇的古地名,部分研究刻意混淆“古良德”与“今良德”的地理概念,属于地理沿革的刻意误判。

冯冼家族的后裔墓志均出土于电白,且冼氏后裔至今仍在山兜丁村聚居,保留有冼氏宗祠、族谱与祭祀传统,这一活态的家族传承是冼夫人故里在电白的直接佐证。部分研究将“后裔分支葬地”与“始祖故里”混为一谈,无视冯冼家族核心根脉在电白的史实,本质上是对家族史料的刻意曲解。

 

四、地域文化活态实证:语言、用兵、生活习俗的三重佐证,山兜丁村为俚族文化核心区

 

冼夫人作为岭南俚族的领袖,其故里必然保留俚族的文化特征。电白电城镇山兜丁村及周边区域,至今保留着海话(黎话)、俚族海事用兵习惯、冼夫人祭祀习俗等活态的俚族文化,与《隋书》记载的冼夫人部族特征高度契合,成为冼夫人故里唯一归属电白的文化铁证,而部分研究完全忽视地域文化的活态实证,陷入“唯文献论”的学术误区。

4.1 语言实证:海话(黎话)为俚族语言活态遗存,与高州粤语区截然不同

山兜丁村及电白沿海区域通行海话(黎话),该语言为岭南南越俚族语言的活态遗存,保留有大量古越语的词汇与语法特征,被语言学界认定为“俚族语言的活化石”。而高州境内通行的为粤语高阳片,与海话无任何传承关系。冼夫人作为俚族首领,其部族的语言基础必然为古俚语,今山兜丁村的海话传承,是冼夫人故里在电白的语言活证。语言作为文化的核心载体,其传承的稳定性远高于政区名的变动,部分研究无视语言实证,仅以政区名的迁移否定故里归属,本质上是脱离文化本质的表面化考证。

4.2 用兵习惯实证:海事与山地结合的用兵特征,与电白沿海地理高度匹配

《隋书》记载冼夫人“能行军用师,压服诸越”“海南儋耳归附者千余洞”,其用兵特征体现为海事与山地结合,这与电白的地理环境高度契合:电白为岭南沿海区域,兼具山地与海洋,俚族自古以海事活动著称,擅长航海、沿海作战与海岛招抚。山兜丁村及周边的俚族后裔至今仍保留“海事祭祀”“沿海防卫”的传统,其用兵与生活习惯与《隋书》记载的冼夫人部族特征完全一致。而高州为内陆山地,无海事用兵的地理基础,与冼夫人“招抚海南”的海事活动背景相悖。部分研究忽视冼夫人的海事用兵特征,刻意回避地理环境与用兵习惯的关联性,本质上是对史实的选择性无视。

4.3 生活与祭祀习俗实证:活态传承的俚族习俗,冼夫人祭祀为省级非遗

山兜丁村保留着完整的俚族生活习俗,如干栏式建筑、百越图腾崇拜、鸡卜祭祀等,与《隋书》《北史》记载的俚族习俗高度吻合;同时,该村的冼夫人祭祀习俗已传承1400余年,每年的冼夫人诞辰、忌日均举行盛大的祭典,包含巡境、祈福、俚族歌舞等环节,2012年被列入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冼氏后裔在山兜丁村世代传承冼夫人的“好心精神”,其祭祀仪式并非“民间附会”,而是俚族文化与冼夫人精神的活态传承。

部分研究以“民间称山兜墓为鬼子城”为由否定其为冼夫人墓,实则为方言误读:“鬼子城”是电白海话对“古子城”的谐音误传,“古子城”即隋代墓城,并非贬义称谓,当地民众从未将其视为贬义,这一解读已得到语言学界与民俗学界的证实。部分研究刻意将谐音误传解读为“民间否定墓主身份”,本质上是对民俗文化的刻意歪曲。

 

五、学术谬误的本质:文化符号争夺下的学术造假与逻辑诡辩

 

部分研究对冼夫人故里归属的歪曲,并非简单的学术认知偏差,而是地方文化符号争夺下的刻意学术造假,其通篇采用“偷换概念、虚假对立、以论代史、史料双标”的论证方式,完全违背了史学研究“实事求是、论从史出、实证为核”的基本准则,其学术失范行为主要体现为四个方面:

其一,史实编造:刻意误判隋代连江县与高凉郡电白县的辖区边界,编造“山兜丁村隋代属连江县”的虚假史实,为否定电白故里归属制造依据;其二,概念偷换:将电白县治所的迁移等同于故里具体村落的属地变更,将国保单位的文物价值与墓主身份认定割裂,将“古良德”与“今良德”的地理概念混淆;其三,史料双标:抬高低清民间祝文的史料价值,否定唐代官修正史《隋书》《北史》的权威性,同时选取清代方志的误记内容,忽视更早的宋代、明代方志原始记载,违背“时代越早的史料优先级越高”的史学铁律;其四,逻辑谬误:用中原汉人的文化标准套用于岭南俚族,将正史的归类记述歪曲为严格编年,将后裔分支葬地与始祖故里混为一谈,陷入“以论代史、主观臆断”的逻辑陷阱。

更为关键的是,此类研究违背了冼夫人“唯用一好心”的核心精神。冼夫人的一生以维护国家统一、促进民族团结为己任,其精神的核心是“好心”“团结”“奉献”,而部分地方为争夺文化符号,刻意歪曲史实、制造地域对立,本质上是对冼夫人精神的背离。冼夫人文化是岭南乃至全国的优秀传统文化,其价值在于精神的传承与弘扬,而非地域的争夺与排他,脱离精神传承的故里之争,毫无学术与文化价值。

 

六、结论

 

电白电城镇山兜丁村作为冼夫人的唯一出生地与归葬地,是正史记载、考古实证、国家官方认定、地域文化活态传承四重证据相互印证的历史定论,其合法性与唯一性无可辩驳。部分研究为争夺文化符号而提出的相关谬论,存在根基性的政区沿革错误、正史叙事曲解、考古实证否定与地域文化无视,其论证无任何实证支撑,本质上是文化争夺下的学术造假与逻辑诡辩。

 

冼夫人相关研究必须坚守三大底线:一是正史为纲,以《隋书》《北史》等唐代官修正史为核心依据,尊重正史的叙事逻辑与史料权威性;二是实证为据,以考古发掘、实物遗存、官方认定为支撑,摒弃无实证的主观臆断;三是民族视角,充分考虑岭南俚族的民族特性与文化特征,避免用中原汉人的文化标准套用于俚族历史人物。

 

同时,冼夫人文化的保护与传承应回归精神本源:冼夫人的“唯用一好心”精神,是爱国精神、团结精神、奉献精神的集中体现,是岭南文化的核心内核,更是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地方政府与学术界应摒弃地域争夺的狭隘思维,携手开展冼夫人文化的研究、保护与传承,让冼夫人的“好心精神”在新时代焕发出新的活力,这才是对冼夫人历史功绩与精神内核的真正传承与弘扬。任何为争夺文化符号而歪曲史实、制造对立的行为,最终都将被历史与学术所否定。

 

(2026年2月23日酉时弘古记於羊角南华小区)

 

参考文献

[1] 魏征,等.隋书[M].中华书局,1974.

[2] 李延寿.北史[M].中华书局,1974.

[3] 乐史.太平寰宇记[M].中华书局,2007.

[4] 清道光·重修电白县志[M].清道光五年刻本.

[5] 广东省文物考古研究所.隋谯国夫人冼氏墓考古调查报告[R].2006.

[6] 麦英豪.岭南冼夫人墓考古考证[J].文物,2006(增刊).

[7] 国家文物局.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名单[Z].2013.

[8] 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冼夫人文化保护传承发展规划(2021-2030年)[Z].2021.

[9] 谭其骧.中国历史地图集(第四册·隋 唐 五代十国时期)[M].中国地图出版社,1982.

[10] 吴永章.岭南俚族史[M].广东人民出版社,1998.

 

(注:本文已获作者授权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