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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师自然

王瑞生2026-01-09 08:27:43

书师自然

 

作者:王瑞生

 

书法是一种抽象的艺术,它以中国汉字为载体,经几千年的传承,有着成熟的艺术语言和表现手法,它以勃勃生机和无穷的魅力为多少书法爱好者所痴迷。认识书法魅力根本之所在,有益于书法艺术的感染力提升。

书法虽是抽象艺术,但也有具象之隐现,也是可以从别的艺术门类中吸取养分和师法自然的艺术。无论从其点画、结体乃至章法都可以自然之象来领悟书道。线条的质感是书法艺术也是对书者书法素养和修为的一种最基本的要求。怎样才能很好的表现线条的质感使其具有艺术性是千百年来书家一直探究的课题。

生活于自然间的人,审美培养的肇始都源于自然。缘于人与自然息息相关的联系,使人的审美力深深根植于自然事象沃壤之中。书法美学亦是如此。在书法美学中表现抽象点画(线条)的艺术性需要主观的对点画的质、势、形、韵等一系列艺术表现手法的研究和把握,而同时具备以对自然间客观事物的感悟去观照书法,就更有利于对点画的准确定位以及质感的很好表现--“观夫悬针垂露之异,奔雷坠石之奇,鸿飞兽骇之资,鸾舞蛇惊之态,绝岸颓峰之势,临危据镐之形。或重若崩云,或轻若蝉翼,导之则泉注,顿之则山安,纤纤乎似初月之天涯,落落乎犹众星之列河汉;同自然之妙有,非力运能成;信可谓智巧兼优,心手双畅,翰不虚动,下必有由。”(唐·孙过庭《书谱》)。“夫工书画,体理精玄,约象立名,究之可悟。岂不以点如利钻镂金:画似长锥界石。仿兹用笔,坐进千里。”(唐·张怀瓘《玉堂禁经》)。这里的“约象立名”、“同自然之妙有”就是抽取提炼自然事象而悟会用笔及如何完美表现点画的形质。

对于书法之结体来说则侧重于体势的效法,它亦可为自然物象所意会:“为书之体,须入其形,若坐若行,若飞若动,若往若来,若卧若起,若悲若喜,若虫食草木,若利剑长戈,若强弓硬矢,若水火,若云雾,若日月纵横,有可象者,方可谓之书矣。”(汉·蔡邕《笔论》)。从整幅作品来看则又流溢出:观舞剑器之酣畅淋漓;望山岳迷岚之肃雅浑穆;“东临碣石,以观沧海”之大气磅礴;亲近山涧溪流之明快俊朗的气韵,这无不是自然气象的映照。

师法自然是必须符合一定的道理,也不是任何一种自然现象都可师法的,它应该是对书法深层的研习和思考与自然事象在心灵中产生共鸣的效法:“······善积虑于中,触物以感之,而通达无方矣。天下之事不以心通而强为之,未能至焉者也。”(宋·朱长文《续书断》)。所以说师法自然是必须以心灵去沟通去感悟才能对书法有大长进。

 

(作者系内蒙古书法家协会会员、内蒙古文艺评论家协会会员、乌兰察布市书法家协会理事、察右前旗文艺评论家协会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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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文:

四海翻腾云水怒,五洲震荡风雷激。

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注:本文已获作者授权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