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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的悖论,或“有效的莫名其妙”

李壮2021-11-26 16:5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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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记得那个故事吗?》原刊《青春》2021年第1期,《思南文学选刊》2021年第5期选载

 

“说”的悖论,或“有效的莫名其妙”

关于郑在欢《还记得那个故事吗?》及其他

 

/李壮

 

  那是2020年春天的一个中午,郑在欢把他刚完成的一篇小说初稿微信发给我看。我当时正坐在麦当劳里嗑麦旋风冰激凌,本来只打算先看个开头,没想到一口气细细读到了底。小说看完,麦旋风已经化成了奥利奥奶盖,黑色的饼干碎屑漂浮在乳白色冰凉的液体上,就那么暗幽幽地闪耀着,像话语从内部解体后、散落在经验之河上的残片——借用小说原文里的一种描述,这实在“很古怪,也很悲伤”。

 

  我端起这杯完全融化掉的冰激凌一饮而尽,用方言给郑在欢敲去了一句脏话。原文是:“我££££(此处省略四个字),写得好哇!”

 

  小说有一个很莫名其妙的题目,叫《还记得那个故事吗?》。一年多后的此刻,我正试图严肃地谈论它。事实上,不仅题目,整篇小说都很莫名其妙。说的好听点,这篇小说的风格叫“王顾左右而言他”;说得放肆点,那就是“一本正经地胡说八道”。整篇小说的精髓就在于“说的悖论”:人物(包括作者)在其中所说的几乎全部的话,都与他真正想说的话没有直接关系。他一直在说,说得甚至非常有趣、让人极其想听,但实际上却似乎从未张口。这产生了一种奇怪的力量,乃至揭示了某种荒谬的必然。小说赋予“沉默”一种喧哗的形式,或者说,给“沉默”打造了一具叙事的、语言的肉身。

 

  由此言之,这篇小说与前一阵莫名火起来的“废话文学”——“听君一席话,如听一席话”“七日不见,如隔一周”云云——似乎有血缘之亲。它们共同指向一种呈现为喜剧的悲剧性“无语”,并将其打造为把玩、审美的对象。然而实际上,这篇小说的问世时间,可要比“废话文学”(当然,我在此指的是网络世界的新潮“话风”、而不是文学史上那个以“废话”为名的实体流派)成为青年群体“话语时尚”要早得多。谁说文学跟时代生活脱节了?有些时候,文学对时代生活隐秘气息的感受和捕捉,甚至比流行文化更早,只不过我们未必注意到了而已。

 

  因此,“莫名其妙”当然不是贬义。在今天,有太多太多的“情真意重”,都只能通过“莫名其妙”才能表达出来。这并不是故弄玄虚。在这个经验繁冗、情感膨胀、“信息过载”与“信息茧房”并行不悖的时代,“无穷的远方,无数的人们,都和我有关”固然是事实,但“人类的悲欢并不相通,我只是觉得他们吵闹”也同样是实话。“表达”的力量,已经被严重地磨损了、透支了,以致我们很难再以古典性的方式,走着台步、甚至踢着正步,便穿透经验的厚重脂肪、刺中充满疑问的意识本质。

 

  就拿《还记得那个故事吗?》来说吧!它当然有一枚“正经”的、本质化的内核。这篇小说要讲的,其实是人世的“变”、人心的“隔”,讲的是一位青春将尽的年轻人,对理所当然的、“正常”而“正确”的人生未来的恐惧。甚至说得再直白一点,这篇小说讲的,其实就是一位敏感青年的孤独内心、及其“恐婚”故事。这当然是很重大、也很有时代典型性的主题。但问题是,如果就单看上面这段“干货总结”,如果作者就这么端起范儿来直愣愣扛上去写,反正我自己是一点也不想读这篇小说的。

 

  这是文学面对着的巨大悖论:一方面,有些主题确乎值得我们一谈再谈,但另一方面,我们又很容易一动笔就把事情谈滥谈糟、谈成“套路”、谈出一股太过熟悉的酸味儿来——事实上,就像苏珊•桑塔格所说的那样,当艺术从宗教那里继承了语言问题后,话语似乎正变成某种阻碍,“一方面我们的语汇贫乏,另一方面我们又滥用词语”,以至于同时导致了意识的过度活跃(紊乱)和思维的迟钝麻木(苏珊•桑塔格《沉默的美学》)。况且,这一切本也不是什么新奇的经验,“远行者有故事”,但我们的读者乃至我们自己,都不是“远行者”而是“沉溺者”“受困者”。近景魔术最难演。

 

  怎么办?一种有效的方案,便是“劳师袭远”“欲擒故纵”。把一桩正剧性、悲剧性的事情,用喜剧性、闹剧性的策略来写,甚至以“不谈”的方式来“谈”。我想郑在欢是此中高手。《还记得那个故事吗?》便是很好的样本:这个故事在不断地“跑偏”“掉线”、但又始终隐隐地围绕着某个不可见的力学中心,在偏离中求抵达、于沉默里求发声。小说的题目里提到了“那个”故事,单数。但这篇小说本身显然是一个复数的故事,三层不同的故事之间相互嵌套,相互遮蔽,相互呈现:

 

  ——首先,就是字面上的“那个故事”。这是最直观的第一层。“我”忽然联系发小光明,想再听他讲一遍“小孩吃包子”的故事。对这个故事的回忆、讲述,构成了小说的绝大部分内容。“小孩吃包子”这个故事很荒唐、甚至有点恐怖(具体情节我在此就不再复述了)。比故事本事更荒唐的是,多年过去,故事原本的讲述者光明,早已经把故事给忘了;但“我”居然不依不饶,不仅强迫光明回忆这个故事、甚至拉着他一起推测故事的逻辑、补充故事的细节……谢天谢地,故事最后总归是被完整地回忆起来(你甚至干脆可以说“创造出来”)了。然后,小说也结束了。

 

  ——其次,是“失乐园/复乐园”的故事。在第一层故事中,存在着一对明显的对抗性关系。“我”一定要推动叙事(努力回忆那个故事),光明则一再地阻滞叙事(没兴趣回忆那个故事)。正是在这里,存在着小说故事的第二层:“我”与光明、或者说与失落掉的少年世界间的故事。一个成年人缠着另一个成年人要听故事,这显然是不正常的。换言之,此事背后是“有问题”的。这个问题便是,“我”对自己身处的成人世界产生了巨大的不认同。在“追讨故事”的缝隙里,“我”已经透露了自己在现实中遭遇的困境:生活仿佛索然无味,人与人之间无法沟通。

 

  后来有一天,我突然觉得没意思,我意识到这个让人沮丧的事实:我们好像在聊一件事,其实我们在聊八件事,那七件我们根本不想聊的事情伪装成我们想聊的那一件事情,搞到最后我们都不知道自己在聊什么了。所有聊天都是这么结束的,我们突然忘了原来在聊什么。我们偷偷地看对方一眼,觉出尴尬,并迅速道别。

 

  这是一条隐藏着的故事线:“我”从北京回到了老家,因为“我”成了一个被无聊而虚伪的成人世界“开除”的人。在形式上,“我”回来是为了“换换心情”、为了“和闲人聊天”;而在本质上,主人公乃是试图找回那已然沉没在水面之下的少年世界。“小孩吃包子”的故事,便是覆盖在少年世界之上的那一道水。“我”要找到这水,要像摩西分开红海一样分开这水面、穿过它抵达记忆中的黄金国度。这层故事,建基于当下现实经验背景(虽然相关元素并不浓重),同时又相当古老、带有某种母题性的色彩。

 

  ——最后,是一个哈姆雷特式自我怀疑的故事。与“我”不同,光明显然不想跟“少年黄金国”较劲。并且,光明是希望“我”长大的:“你就是太闲了,为什么非要想起来?想起来有什么用?你找工作了吗?没有工作你怎么结婚?小娟是个好女孩,你不要让她吃苦。”小娟是光明的妹妹,是“我”的女朋友。终于,我们来到了小说最核心的、却也是幽灵一般最飘忽的第三层故事。“我”不想结婚。“我”对生活、对人、对爱,似乎都是没有信心的。他不信任别人告诉他理应信任的一切,或许这在本质上是因为他不信任自己:他对自己可预见的未来、乃至“自我”本身,藏着一份根本性的怀疑。他“不确定”,故而“没想好”,并因此“说不出”。

 

  我正努力发现她的优点,好下定决心跟她结婚。我不是装修不起房子,也不是不想装,我只是故意拖延。光明的意见就是从这来的……我喜欢她,但不确定这种喜欢能支撑多久……我爱她,毫无顾虑地爱,我爱她,所以顾虑越来越多。这种话跟光明怎么说呢,他现在连故事都不讲了。

 

  是啊,这样的话,怎么好跟别人讲呢?于是没有办法,只能去讲那些不相干的话,去讲那些徒劳的、无意义的、故意延宕的话。只能去追讨和回忆一个故事,而对“那个故事”的追讨,完整地构成了郑在欢笔下的“这个故事”——并且,在其中藏匿了更多更重要的故事。

 

  这当然是莫名其妙的。但它是一种“有效的莫名其妙”:通过近乎通篇的“无效的说”,郑在欢把一些“不好说”甚至“不可说”的东西说了出来;甚至对于生活、对于围绕着生活的种种表述(“表述”的背后当然是“认知”),这篇小说还构成了对其无效性的充满悲哀的反讽。

 

  因此,化用一下前面的“干货总结”:这篇小说,其实是把“变”与“隔”直接转化成了叙述的形式,在自我表达的可能性被不断耗尽的巨大焦虑中,完成了对理所当然的、“正常”而“正确”的故事形态的超越。

 

  按道理,文章到这里可以结束了。但我还想宕开一笔,聊聊作者郑在欢的总体写作。因为事实上,话语的失控和无效,一直是郑在欢小说重要的主题甚至形式。这在当下文学经验乃至精神体验的谱系中,具有特殊的重要性。话语强大的理性力量,也即话语概括、整理、阐释甚至管理现实经验的能力,恰如乔治•斯坦纳在《语言与沉默》一书中所描述的那样,曾经作为一种普遍性的信念,支撑起人类文明的大厦:“古希腊-罗马和基督教意义的世界,设法在语言的支配下管理现实……努力将人类的所有经验、人类有记录的过去、人类的现状和对未来的期许,统统包含在理性话语的疆界之内”,与之相关的是这样一种信念:“一切真理和真相,除了顶端那奇怪的一小点,都能够安置在语言的四壁之内。”(乔治•斯坦纳:《逃离言词》)然而,在包括郑在欢在内的许多青年小说家的作品中,语言的“神圣四壁”土崩瓦解;这并非是由于作者在写作层面的疏漏或无能而导致,相反,话语理性的大量丧失——即话语的失控现象——本身,恰恰承担着强大的叙事功能:它为作品提供了特殊的动力逻辑、话语形式,并直接指向小说的精神题旨。在郑在欢的成名作小说集《驻马店伤心故事集》里,许多令人印象深刻的故事都与此直接相关(如《咕咕哩嘀》《电话狂人》《吵架夫妻》等);在他刚刚集中推出的两本全新小说集《今夜通宵杀敌》《团圆总在离散前》中,这种“喧闹的沉默”“荒唐的合理”“带哭腔的笑”依然延续着、生长着、变异着。插标卖首的鬼魂、归去来兮的旧友、田野或网吧里嘈杂的人声……一切依然是“莫名其妙”的。这“莫名其妙”是形式外壳、也是精神内核;是行文假面、也是心头本真。

 

  ——而我们的心,或许也正跟这些故事一样,渴望在不相关的形象和不可解的话语里,找到自己隐秘的抵达。

 

来源:思南读书会

/李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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