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间值得(小说)
作者:高拥军
内容提要
上世纪八十年代初,石门市某军工厂青年工人靳盛溪在云梦山写生时,路遇三名歹徒围攻一名女大学生。他挺身而出,以一敌三,身负刀伤仍不退却。
这一次见义勇为,将他生命中几段奇特的缘分重新串联——1977年高考路上他舍身救助的女孩黄金烨,如今已是师范大学中文系学生,立志成为作家;幼年时他从水库中救起的女孩田涛,却因成长环境的熏染走向了不同的人生道路;而被他所救的医科大学生溪秀莲,正面临人生最艰难的选择。
靳盛溪劝溪秀莲离开那个危难时刻弃她而逃的男友,溪秀莲却因心软选择了原谅。
四十四年后,命运让两人再次相遇——靳盛溪已成为全国闻名的画家,调入省文联工作,与当年悉心照料他的护士贾敏结为夫妻,生活美满;溪秀莲则在经历了漫长的家暴折磨后,终于通过法院判决离婚,转而钻研心理学,成为帮助他人疗愈心灵创伤的导师。
黄金烨成为作家,用半生时间书写这个故事。而田涛,则成了这个故事中最令人唏嘘的注脚。
故事以人性与哲理为基点,从文学与心理学的双重视角,编织一幅关于勇气与怯懦、原谅与底线、命运与选择的人生画卷。它追问一个古老而常新的问题:一个人究竟要历经多少次拯救,才能学会拯救自己?
人间值得(小说)
第一章
云梦山的晨雾还没有散尽。
靳盛溪站在半山腰的一块巨石上,支好了画架。晨曦从东边的山脊背后漫上来,像是谁打翻了一罐浓稠的橘色颜料,在天际线上缓慢洇开。他眯起眼睛,用拇指比了比远处那道山脊的轮廓,右手下意识地在空中虚画了几笔——这是他多年的习惯,在落笔之前,先把线条在想象中走一遍。
山风从谷底涌上来,带着露水的凉气和野草特有的清苦味道。他深深吸了一口气,感觉肺部像被清水洗过一样通透。自从进了军工厂,每天面对的是车床、铣床和发动机缸体上那些冰冷的金属纹路,他已经很久没有这样亲近过大自然了。
“出来对了。”他自言自语,嘴角微微上扬。
画板上的宣纸已经用喷壶微微润湿,他用镇纸压住四角,开始调墨。赭石加少许花青,是他观察到的远处山体的颜色。他用的是长锋狼毫,笔尖蘸墨,笔肚含水,第一笔落在纸上,浓淡相间,墨色在湿润的纸上慢慢晕开,像一朵缓慢绽放的花。
他画画的时候,整个人会进入一种近乎入定的状态。周围的一切声音渐渐退去,鸟鸣、风声、远处溪涧的流水声,都变成了一种模糊的背景噪音,只有笔尖与纸面摩擦时那种细微的沙沙声清晰可闻。这是他从十岁那年跟着郑航老师学画时就养成的习惯。
那时候他还小,个子刚够到老师的画案。郑航老师是省师范大学的教授,在全国画坛都叫得出名号,尤其擅长山水,笔墨苍润,意境高远。第一次见面,老师让他随意画点什么,他拿起笔画了一座山、一条河、几棵树,画完抬起头,发现老师正笑眯眯地看着他。
“这孩子,有股子灵气。”老师说,“不过灵气这个东西,就像一块璞玉,不琢磨,终究是石头。”
从那天起,每个周末他都会骑半个小时的自行车到老师家学画。老师教他执笔、运笔、用墨、设色,教他读画、品画、临画,也教他读诗、读文、读天地。老师说,画山水不是画山水的形,是画山水的气韵;不是画你看见的,是画你感觉到的。你要把自己放进山里去,变成一棵树、一块石头、一条溪流,你才能画出山水的魂。
他记住了。
后来下乡当知青,他把这段话带到了藁城县的知青大院。大院的墙是青砖砌的,风吹日晒,有些地方已经剥落,露出里面灰色的砂浆。他觉得这面墙太单调了,就跟大院的几个知青商量,要在墙上画一幅画。大家觉得这是个好主意,就凑钱买了油漆和刷子。
他用了整整一个星期,在墙上画了一幅《太行秋色》。层峦叠嶂,飞瀑流泉,红叶点点,远山如黛。画完那天,全大队的人都来看,啧啧称奇。公社书记也来了,站在墙前端详了半天,回头拍了拍他的肩膀:“小靳,你这手艺,搁这儿种地太屈才了。明天到公社报到,全公社的墙壁美化,归你负责。”
他就在公社干了将近两年,带着几个同样会画画的知青,走遍了全公社三十几个大队,画标语、画宣传画、画画廊,把那些灰扑扑的墙壁变成了一个个露天的展览馆。那段日子虽然辛苦,但每次看到村民们站在墙前驻足观看的样子,他心里就涌起一股说不出的满足。
画着画着,高考恢复了。
那是一九七七年的冬天,天寒地冻,他却觉得浑身的血液都在沸腾。他报了名,复习了整整三个月,把那些扔下多年的课本重新捡起来,白天画墙,晚上背书,常常熬到深夜。考试那天一大早,他从知青点出发,搭了一辆顺路的拖拉机到县城,然后步行往考场赶。
走到半路,他听见一声刺耳的刹车声,紧接着是“砰”的一声闷响,然后,是一个女人的尖叫声。他跑过去,看见一辆解放牌卡车歪歪扭扭地停在路中间,车头前方几米远的地方,一个女孩蜷缩在地上,身下洇出一摊暗红色的血。卡车停了两三秒,突然发动,猛地拐上岔路,绝尘而去。
围观的人越来越多,有人喊“追”,有人喊“记车牌”,但更多的人只是站着看,脸上带着一种复杂的、说不清道不明的表情。靳盛溪没有犹豫,他挤进人群,蹲下来查看女孩的伤势。女孩的脸朝下趴着,左腿以一个不正常的角度扭曲着,后脑勺有一道口子,血正从那里往外涌。
“快去报案!”他朝周围的人喊,“谁去公社打电话!叫救护车!”
几个人应声跑了。他又喊:“来几个人帮忙,把她抬起来!”
没人动。
人们的脸上露出犹豫和畏惧。他咬了咬牙,俯身将女孩轻轻翻过来,一只手托住她的后脑,一只手揽住她的腰,将她整个人抱了起来。女孩很轻,像一片被雨打湿的叶子。她的脸白得像纸,嘴唇在微微颤抖,眼睛半睁着,瞳孔有些涣散。
“你坚持住。”他说,“我送你去医院。”
他抱着女孩跑了三里多路,跑到县医院的时候,双臂已经完全麻木了。护士把女孩推进急救室,他靠在走廊的墙上,大口大口地喘气,才发现自己的衣服上全是血。他看了看手表,距离考试开始还有不到二十分钟。他又看了看急救室那扇紧闭的门,然后转身跑了出去。
跑到考场的时候,大门已经关了。他把情况跟门卫说了,门卫说做不了主,又去找了考务办。考务办的负责人是个戴眼镜的中年人,听完他的解释,面无表情地摇了摇头:“规定就是规定,开考十五分钟后不得入场。这是上面下的死命令,谁也不能破例。”
他在考场外面站了很久,看着那扇紧闭的大门,心里像是有个什么东西碎掉了。他准备了大半年,熬了无数个夜晚,背了那么多书,做了那么多题,就这么被一扇门挡住了。
后来事情有了转机。县委的人来了,报社的记者也来了。
那个女孩叫黄金烨,也是到藁城插队的知青,那天也是去参加高考的,没想到在半路上出了事。县委领导听了情况汇报后,专门开了个会,认为靳盛溪的行为属于见义勇为,应当予以表彰。报社记者写了一篇长报道,发在《石门日报》的头版,标题是《他错过了高考,却没有错过良心》。
那篇报道他看过一遍,看完就把报纸折好放进了抽屉里。他没觉得自己做了什么了不起的事,他只是在那个时刻做了他应该做的事。就像郑航老师说的,画画的人,心里要有一杆秤,秤的一头是美,另一头是真。做人也是一样的道理。
后来他回城了,参加了全市的考工,成绩很好,政审也过了关,被分配到一家生产军用发动机的军工厂。先当学徒,三年后出徒转正,又过了一年,定为二级工。工友们都说他是个安静的人,话不多,但做事认真,画得一手好画,逢年过节车间里搞联欢,黑板报和海报都归他包了。
现在是一九八二年的秋天,他已经二十四岁了。
他把画笔搁在笔洗上,退后两步,眯着眼看画面上刚刚完成的远山。总觉得还差一点什么,那种“气”还没有贯通。他皱了皱眉,重新拿起笔,蘸了一点清水,在画面的左上角轻轻渲染了一下——这是老师教他的方法,叫做“醒”,用清水把干枯的地方润开,让笔墨重新活起来。
就在这时,一声尖利的呼救声从山谷深处传来。
“救命——救命啊——”
是个女孩子的声音,带着明显的恐惧和绝望。
靳盛溪的手顿住了。他侧耳倾听,声音是从南边的山谷里传来的,距离不算太远,但中间隔着一道山梁。呼救声再次响起,这一次更加急促,中间夹杂着几个男人的笑声和叫骂声。
他没有多想,把画笔往笔洗里一扔,转身就朝山坡下跑去。画架还立在原地,画纸上的墨迹还没有干透,山风吹过,纸角微微翘起,像一只想要飞翔的翅膀。
第二章
南边的山谷比靳盛溪想象的更深更窄。
他沿着一条干涸的溪沟往下跑,碎石在脚下哗哗作响,好几次差点摔倒。荆棘从裤腿上划过,发出刺啦刺啦的声音,他也顾不上。呼救声越来越近,男人的笑声也越来越清晰,那笑声里带着一种让人不舒服的东西,油腻的、放肆的、有恃无恐的。
等他转过一块巨大的岩石,眼前的景象让他停住了脚步。
谷底有一小片平坦的草地,草地上站着一个女孩子,穿着一件淡蓝色的连衣裙,头发散乱,脸上挂着泪痕。三个男人呈三角形把她围在中间,都是二十出头的年纪,穿着花衬衫和喇叭裤,头发烫着时兴的卷儿,一看就不是正经人。其中一个留着山羊胡子的,手里还拿着一把折叠刀,刀尖在阳光下闪着冷光。
女孩子身后几步远的地方,站着一个年轻男人,穿着白衬衫和藏青色的裤子,戴着一副黑框眼镜,整个人看起来斯斯文文的。但他的脸色惨白,两条腿像筛糠一样抖着,嘴唇哆嗦了半天,终于挤出一句话:“我……我去叫人!”然后,转身就跑,跑了两步还摔了一跤,爬起来连滚带爬地消失在树林里。
三个男人爆发出一阵刺耳的大笑。
“瞧瞧!”山羊胡子用刀尖指着那个逃跑的背影,“这就是你找的男人?哈!跑的比兔子还快!”
另一个光头男人笑得弯了腰,直起身来抹了抹眼睛:“兄弟,这就叫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啊!”
第三个男人留着长头发,嘴里叼着根烟,歪着头打量着那个女孩子,眼神像一条蛇在舔舐猎物。他慢慢吐出一口烟,慢悠悠地说:“小妹妹,你那男朋友不要你了,要不,跟哥几个玩玩?”
女孩子退了一步,又退了一步,背抵住一块大石头,嘴唇在发抖,但声音还算稳:“你们别过来!我叫人了!”
“叫啊,”光头男人摊开双手,笑嘻嘻地说,“你叫得越大声,哥哥们越喜欢。”
山羊胡子把玩着手里的刀,刀子在指间翻转,熟练得让人后背发凉。他歪着头看了一眼靳盛溪站着的方向,皱了皱眉,然后眼睛眯了起来。
“嘿,”他用刀尖朝靳盛溪的方向指了指,“又有客人来了。”
三个人的目光同时转了过来。
靳盛溪站在那里,没有动。
他的心里在飞速地盘算,一对三,对方还有刀,胜算不大。但他也没有退。他说不清是为什么,也许是骨子里的那股倔劲儿,也许是几年前那个清晨他抱起黄金烨时的同一个念头——这事让我看到了,我就非管不可。
“兄弟,”山羊胡子朝他走了两步,刀子在手里一收一放,“这事儿跟你没关系,哪儿凉快哪儿待着去。”
光头男人附和道:“看见没有?那男的都跑了,你一个外人,管什么闲事?”
靳盛溪没有回答,他往下走了几步,走到距离他们十来米的地方站住了。他的目光越过三个人的肩膀,看了那个女孩子一眼。女孩子也在看他,眼睛里有一种很复杂的东西,有恐惧,有期待,也有一丝让人心疼的倔强。
“把她放开。”他说。
声音不大,但很清晰。
三个人愣了一下,然后同时笑了起来。那笑声在山谷里回荡,听起来有些瘆人。
“你他妈算老几?”山羊胡子把烟头往地上一扔,用脚尖碾了碾,手里那把刀往前一送,“识相的赶紧滚,别逼老子动刀子。”
靳盛溪没有动。他的心跳得很快,但他的手没有抖。他想起了郑航老师说过的一句话——画画的人,手不能抖。心可以慌,但手不能抖。因为手一抖,线条就歪了。线条一歪,气就断了。
“我说,”他一字一顿地说,“把她、放、开。”
山谷里突然安静下来。连风声都停了。
山羊胡子的眼睛里闪过一丝狠戾,他朝两个同伙使了个眼色,光头和长发立刻心领神会地朝两边散开,形成了一个半包围的阵势。
靳盛溪知道,这是要动手了。
他弯下腰,从地上捡起一根碗口粗的枯树枝,约莫有一米多长,握在手里掂了掂,分量刚好。他把树枝横在身前,就像他在画案前横着握笔一样,手腕微沉,重心下沉,摆出了一个守势。
这是他在工厂里跟一个当过兵的老师傅学的几招防身术。老师说,打架不是靠蛮力,是靠脑子。你要看清对方的架势,找到他的重心,然后用最快的速度、最小的力量去打他最薄弱的地方。一触即分,打完就走,千万不要缠斗。
山羊胡子先动了。他右手持刀,左手虚晃一下,刀尖直奔靳盛溪的腹部刺来。这一刀又快又狠,显然不是第一次动刀了。
靳盛溪侧身一让,枯树枝横扫过去,正中山羊胡子的手腕。山羊胡子“啊”了一声,刀子脱手飞了出去,落在草丛里。
但光头和长发同时扑了上来。光头从左边挥拳打他的太阳穴,长发从右边踢他的膝盖。靳盛溪来不及闪避,只好硬扛了一拳,左耳嗡嗡作响,眼前金星乱冒。他咬着牙,用枯树枝猛地向前一捅,正中光头的胸口,光头闷哼一声往后踉跄了几步。
长发趁机从背后抱住了他,两条胳膊像铁箍一样勒住他的腰。靳盛溪使劲挣扎,但长发的力气出奇地大。山羊胡子捡起刀子,狞笑着又冲了上来。
就在这时候,那个女孩子做了一件让所有人都没想到的事。她突然从石头上捡起一块拳头大的石头,拼尽全力朝山羊胡子的后脑勺砸去。山羊胡子吃痛,身子一歪,刀尖偏了方向,从靳盛溪的胳膊上划过去,划破了一层皮,血珠子立刻渗了出来。
靳盛溪趁这个机会,猛地向后一仰,把长发摔倒在地。他翻身压住长发,膝盖顶住他的腰眼,枯树枝横过来压住他的脖子。长发拼命挣扎,嘴里发出含混不清的叫骂声。
“来人啊!救命啊!”女孩子放开喉咙大喊。
山谷的回声把她的声音传得很远很远。
没过多久,山坡上传来杂沓的脚步声和喊叫声——是那些郊游踏青的人听见呼救赶来了。人越来越多,十几个、二十几个,从各个方向涌进山谷。
三个歹徒见势不妙,想跑,但已经来不及了。
几个壮年男人冲上去,三两下就把他们按倒在地。
山羊胡子的脸被按在泥土里,还在骂骂咧咧。光头和长发也都被制服了,有人找了绳子,把他们的手绑在身后。
靳盛溪坐在地上,大口大口地喘气。他的左脸肿了,耳朵还在嗡嗡响,胳膊上的伤口在流血,但他觉得最大的不舒服来自后背——那里有一种奇怪的灼热感,像是什么东西正在从身体里流失。他伸手去摸,手指触到了一片潮湿黏腻的东西。
他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手,满手是血。
那个女孩子跑了过来,蹲在他身边,眼泪扑簌簌地往下掉:“你受伤了!你后背在流血!”她慌乱地回头喊,“快来人啊!他受伤了!叫救护车!快叫救护车!”
靳盛溪低头看了看自己沾满鲜血的手,忽然有些恍惚。这双手,今天早上还在调墨作画,笔尖在宣纸上行走,画出山峦的轮廓和云烟的神韵。现在却沾满了自己的血。他想起郑航老师说过,画家这一生,手上总要沾点什么的。沾墨,沾色,沾水,沾血。墨是黑的,血是红的,都是生命的颜色。
他忽然笑了一下。也不知道为什么笑……
第三章
救护车在山路上颠簸了一个多小时才到市人民医院。
靳盛溪趴在担架上,后背的伤口已经用绷带临时包扎了,但血还是渗了出来,把白色的绷带染成暗红色。疼痛像一条蛇,从伤口处蜿蜒而上,钻进他的脊柱,又顺着神经蔓延到四肢百骸。他咬着嘴唇,一声没吭。抬担架的工友老张心疼得直掉眼泪,一边走一边骂:“那帮王八蛋,下这么狠的手!”
躺在手术台上之前,他听到医生在低声说:“刀口两寸深,差一点就伤到肾脏了。这小子命大。”然后他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再醒来的时候,他躺在病房里,天花板上是一盏日光灯,灯光白得有些刺眼。他眨了眨眼,想要翻身,后背立刻传来一阵撕裂般的疼痛,疼得他倒吸了一口凉气。
“别动。”一个女人的声音在耳边响起,温柔但带着不容置疑的威严,“你后背缝了十几针,现在动不得。”
他偏过头,看见一个穿着白色护士服的年轻女人站在床边,手里端着一个托盘,盘子里放着药棉、纱布和碘伏。她的脸圆圆的,眉眼弯弯的,笑起来的样子很好看,像春天里刚冒出来的迎春花。
“我叫贾敏,”她说,“这几天由我负责你的护理。你有什么需要就跟我说。”
靳盛溪张了张嘴,想说什么,却发现喉咙干得像砂纸。贾敏似乎看出了他的窘迫,从床头柜上拿起一个搪瓷缸子,倒了半缸温水,又从抽屉里翻出一根吸管,插进缸子里,递到他嘴边。
“慢慢喝,别呛着。”
他含住吸管,喝了几口。水温温的,顺着喉咙流下去,像一条温顺的小溪。
“那个女孩,”他哑着嗓子问,“她没事吧?”
贾敏看着他,眼神里有种说不清的东西,像是心疼,又像是别的什么。她轻轻叹了口气:“她没事,就是受了点惊吓。昨天在走廊里哭了半天,非要进来守着你,被我们劝回去了。她叫溪秀莲,是河北医大的学生,今年上大二。”
靳盛溪“哦”了一声,闭上眼睛。脑子里乱糟糟的,像有一团麻。他想起了那个跑掉的男朋友,想起了那三个人的面孔,想起了那把闪着冷光的刀。他又想起了更早以前的事,那些看似已经忘记、实际上从未远离的画面——黄金烨躺在血泊中的样子,考场紧闭的大门,报社记者的闪光灯,还有知青大院墙上那幅被风吹日晒渐渐斑驳的《太行秋色》。
他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又睡着的……
这一觉睡得很沉,没有梦。
再醒来的时候,病房里多了很多人。
车间的李主任来了,工会的王主席来了,团委的小赵来了,还有几个要好的工友,都围在床边。李主任握着他的手,眼圈红红的:“小靳啊,你是好样的!厂里已经决定,在全厂开展向你学习的活动!”
靳盛溪有些不好意思,轻声说:“李主任,我就是碰上了,总不能不管。”
“你看看,这是什么觉悟?”李主任回头对大家说,声音里满是骄傲,“这才是我们军工厂培养出来的好青年!”
工友们走后,病房安静了下来。
贾敏进来换药,动作很轻很轻,拆绷带的时候像在拆一件易碎的瓷器。她的手很巧,指节分明,指甲修得整整齐齐,没有涂指甲油。
靳盛溪趴在床上,下巴搁在枕头上,侧着脸看她。贾敏低着头,睫毛很长,在眼睑下投下一小片扇形的阴影。
“疼吗?”她问。
“不疼。”他说。
她抬头看了他一眼,嘴角微微上扬:“骗人。我换药的时候,十个病人有九个说疼,就你一个说不疼。你不是不疼,你是能忍。”
他笑了。她也笑了。
从那天起,贾敏对他的照顾就格外细致。每天早晚两次换药,她都会提前把药棉和纱布准备好,把碘伏的瓶盖拧开,把一切都安排得妥妥当当,然后才端着托盘走进来。换完药,她会多留一会儿,陪他说说话,问问他的画,聊聊厂里的事。有时候她从家里带来自己做的饭菜,装在保温桶里,打开盖子,病房里就弥漫开一股家的味道。
“你做的饭真好吃。”有一次他忍不住夸了一句。
她的脸微微泛红,低头收拾保温桶,声音轻轻的:“你要是喜欢吃,我明天再做。”
他就知道了,这个女孩对他有不一样的心思。他也说不清自己是什么感觉,只是每次看到她的笑脸,后背的伤口就没那么疼了。她的笑像一剂止痛药,温温热热的,从眼睛流进心里。
住院的第三天,《石门日报》的记者来了。
还是上次采访他的那个老记者,姓孙,头发已经白了大半,但精神矍铄,说话带着一股子干练劲儿。他把病房当成了临时采访间,在床头柜上摊开笔记本,拧开钢笔帽,问了整整一个多小时。
“靳盛溪同志,”老孙记者的钢笔在本子上飞快地划动,“你能跟我们说说,当时是什么样的想法支撑你挺身而出的?你难道不害怕吗?”
靳盛溪想了想,说:“怕。当然怕。但怕归怕,该做的事还是得做。我这个人有个毛病,看不得弱小的被欺负,看不得老实人吃亏。这个毛病从小就落下了,改不了。”
老孙记者笑了,在笔记本上又写了几行字,抬起头来看着他,眼睛里多了一些别的东西:“你这个毛病,好啊。现在这个社会,有这种毛病的人不多了。”
文章第二天就刊登出来了,占了将近半个版面,标题用大号字印着——《军工厂青年工人靳盛溪勇斗歹徒负伤》。配了一张照片,是他躺在病床上的侧脸,阳光从窗户照进来,落在他微微蹙起的眉头上。文章里详细记录了他从下乡当知青到现在的点点滴滴,包括一九七七年那次因为救人耽误高考的事,写得情真意切,读来令人动容。
报纸送来的那天上午,贾敏趁着给他换药的空档,把报纸展开放在他面前,指着那张照片说:“你看,你上报纸了。”
他看了一眼,不怎么在意。
倒是贾敏比他还在乎,把报纸从头到尾读了一遍,读到某些段落的时候,眼圈红了。她把报纸叠好,放进自己的护士服口袋里,小声说:“我要留着。”
“你要那个干什么?”他问。
她没有回答,低着头走出了病房。但他看到,她转身的时候,嘴角是翘着的。
第四章
第二天上午,阳光很好,透过病房的玻璃窗照进来,在地板上画出一块明亮的矩形。靳盛溪靠在床头,手里拿着速写本,用铅笔在纸上勾画窗外的梧桐树。树上的叶子已经开始泛黄,秋风吹过的时候,有几片叶子打着旋儿落下来,像一群疲倦的蝴蝶。
门被轻轻敲了三下,然后推开了。
进来的是一个年轻女人,二十二三岁的样子,齐耳短发,戴着一副银框眼镜,穿着一件深蓝色的碎花连衣裙,脚上是白色的平底鞋。她的皮肤很白,嘴唇上涂了一层淡淡的口红,整个人看起来干净利落,带着一股书卷气。
她的手里拿着一份卷起来的报纸,正是昨天那期《石门日报》。
“请问,”她站在门口,目光在病房里扫了一圈,落在靳盛溪脸上,停住了,“您是靳盛溪同志吗?”
靳盛溪放下速写本,点了点头:“我是。您是哪位?”
女人走了进来,走到床边,把那卷报纸放在床头柜上,然后在他床边的椅子上坐了下来。她看着他,眼眶慢慢红了,嘴唇微微颤抖,像是在拼命忍住什么。
“你不认识我了,”她的声音有些哽咽,“但我找了你整整五年。”
靳盛溪愣住了。
她深深吸了一口气,从口袋里掏出一块叠得方方正正的手帕,轻轻按了按眼角,然后缓缓开口:“一九七七年十二月,藁城县,去考场的路上。你抱了一个被卡车撞伤的女孩,送她去了医院。那个女孩,就是我。”
房间里安静了下来。窗外的梧桐树沙沙作响,像是也在倾听。
靳盛溪睁大了眼睛,仔细打量她的脸。五年前的记忆慢慢涌上来——那个蜷缩在地上的女孩,那张白得像纸的脸,那个轻得像一片叶子的身体。他试图从眼前这张脸上找到当年的痕迹,但时间已经过去了太久,记忆早就模糊了。
“黄金烨?”他试探着叫出那个名字。
女人的眼泪终于掉了下来,一颗一颗,顺着脸颊滚落。她使劲点了点头,又用手帕去擦,擦着擦着就笑了,笑着笑着又哭了。
“你还记得我的名字,”她说,“你还记得。”
“我当然记得,”靳盛溪说,声音也有些不稳,“那天的事,我这辈子都忘不了。”
黄金烨平复了一下情绪,把手帕收好,从包里拿出一个牛皮纸信封,又从信封里抽出一份泛黄的报纸。靳盛溪接过来一看,正是一九七七年那期报道他救人的《石门日报》,纸张已经发黄发脆,边缘有些破损,但被细心地用透明胶带修补过,叠得整整齐齐,没有一处折痕。
“这些年,我一直留着它。”黄金烨看着那份报纸,目光温柔而悠远,像是在看一件极其珍贵的宝物,“我在医院住了三周,出院后在家里养了一段时间。等我能下地走路了,第一件事就是去知青点找你。但是那边的人说,你回城了,还没回来。”
“我后来才知道,你因为救我,耽误了考试。”她的声音低了下去,“我当时心里特别难受。如果没有我,你可能已经考上大学了,人生会是另一番模样。”
靳盛溪摇了摇头:“你别这么说。就算没有那件事,我也不一定能考上。再说了,你比什么都重要。一条命,比一场考试重要一万倍。”
黄金烨又哭了。这一次她没再用手帕擦,任由眼泪流下来,滴在那份泛黄的报纸上。
靳盛溪从床头柜上拿起搪瓷缸子,倒了一杯水,递给她。她接过去,双手捧着,小口小口地喝。水喝完了,她也彻底平静下来了,用袖子抹了抹脸,重新坐直了身子。
“我是一九七八年考上大学的,”她说,“河北师范大学,中文系。我从小就喜欢写作,想当一名作家。你的事我一直记着,我想把它写出来,写成一个故事,让更多的人知道。”
靳盛溪笑了:“那你写吧,我没什么可写的,就是个普通人。”
“你不是普通人。”黄金烨认真地看着他,一字一顿地说,“你知道吗,在这个世界上,有一种人,他们在关键时刻的选择,会改变别人的一生。你就是那种人。五年前你救了我,给了我第二次生命。昨天你又救了另一个女孩。这不是巧合,这是你的本性。”
她顿了顿,又说:“我在大学里学了很多东西,读了很多书。我越来越觉得,这个世界上最重要的不是才华,不是能力,而是品格。一个有品格的人,不管走到哪里,都会发光。”
病房的门轻轻推开,贾敏端着一个保温桶走了进来。她看到黄金烨,愣了一下,然后礼貌地点了点头,把保温桶放在床头柜上。
“我给你带了鸡汤,”贾敏对靳盛溪说,眼睛却看着黄金烨,“这位是?”
“这是黄金烨,”靳盛溪说,“就是一九七七年我救过的那个女孩。”
贾敏的眼睛亮了一下,随即又恢复了平静。她朝黄金烨伸出手:“你好,我叫贾敏,是这里的护士。”
两个女人的手握在一起,彼此打量着对方,脸上都带着礼貌的微笑。空气中有那么一瞬间的微妙,靳盛溪没有注意到,他的注意力被保温桶里的鸡汤吸引过去了。盖子打开的一刹那,浓郁的香气弥漫开来,他深深地吸了一口气,由衷地赞叹:“好香。”
黄金烨看了看贾敏,又看了看靳盛溪,嘴角慢慢弯起一个弧度。她站起来,拿起桌上的报纸和包,说:“我先走了,你们聊。改天我再来看你。”
贾敏送她到门口,两个人在走廊里低声说了几句话。靳盛溪隐约听到黄金烨说了一句“他是个好人”,贾敏回了句什么,声音太小,听不清。
黄金烨走后,贾敏端着盛好的鸡汤走到床边,把碗递给他。他接过去,喝了一口,忽然问她:“你们刚才在外面说什么?”
贾敏的脸微微红了一下,转过身去收拾床头柜上的东西,声音很轻:“没说什么。她让我好好照顾你,我说我会的。”
她说完就走了出去,脚步很快,像是在躲避什么。
靳盛溪端着鸡汤,看着她的背影消失在走廊尽头,心里涌起一种说不清的感觉。那感觉暖暖的,像鸡汤的温度,又比鸡汤更浓一些,更稠一些,化不开。
第五章
黄昏时分,又一个访客来了。
这一次来的是那个被救的女孩子——溪秀莲。
溪秀莲换了一身干净的衣服,白色的短袖衬衫,深灰色的裤子,头发扎成一个马尾,脸洗得干干净净,看起来精神了很多,但眼睛还是肿的,显然哭过很多次。
她一进门就跪在了靳盛溪的床边。
“起来,快起来!”靳盛溪吓了一跳,伸手去拉她,后背的伤口被牵动,疼得他龇了龇牙,“你这是干什么?”
溪秀莲不起来,眼泪扑簌簌地往下掉:“靳大哥,你是我的救命恩人。要不是你,我……我真不敢想会怎么样。”
贾敏不知什么时候出现在了门口,快步走进来,把溪秀莲从地上扶了起来,按到椅子上坐下,又从口袋里掏出一块手帕递给她。溪秀莲接过手帕,擦了擦眼泪,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努力让自己的声音平稳下来。
“我是唐山人,”她慢慢地说,“父母在1976年地震中都没了。”
病房里的空气一下子沉重起来。
靳盛溪看着她,心里涌起一股深深的怜惜。这个女孩不过二十岁出头,却已经经历了人生最残酷的两件事——失去至亲,遭遇歹徒。而她脸上那种倔强的表情,那种拼命想要保持体面的克制,让他想起了当年的自己。
“你一个人考上大学,很不容易。”他说。
溪秀莲点了点头:“地震那年我刚上高二,学校的房子塌了,课也上不成了。后来政府搭了帐篷学校,我们就接着上课。那一年我发了疯一样地学,因为我知道,除了考上大学,我没有别的出路。”
靳盛溪想起了自己的经历。高中毕业后下乡当知青,白天干活,晚上看书,把那些课本翻了一遍又一遍,翻到最后书页都卷了边。他知道那种感觉,那种把所有的希望都押在一件事上的孤注一掷。
“你是哪所大学?”他问。
“河北医大,临床医学专业,七七届。”溪秀莲的眼睛里终于有了一丝光芒,“我想学医,想救更多的人。我爸妈在地震中是因为没有及时得到救治才……”她没有说下去,用力咬了咬嘴唇。
靳盛溪沉默了。病房里安静了好一会儿,只有窗外偶尔传来的汽车喇叭声。
他终于开口了,声音不大,但很认真:“秀莲,我想跟你说一件事。可能不太好听,但我必须说。”
溪秀莲抬起头看着他。
“你那个男朋友,”靳盛溪说,“分手吧。”
溪秀莲的身体微微震了一下,眼睛里的光芒暗了下去。
“一个在危难时刻丢下你逃跑的男人,”他一字一顿地说,“他给不了你幸福。这不是他的错,这是他的命。但他的命是他的,你的命是你的。你不能把自己的命交到一个没有担当的人手里。”
溪秀莲低着头,没有说话。她的手指绞在一起,指节因为用力而泛白。
“你想想,”靳盛溪继续说,语气放缓了一些,“你现在还年轻,还在上大学,人生的路还长得很。你现在觉得离不开他,但十年后、二十年后回头看,你会发现,今天这个决定,会影响你一辈子。”
溪秀莲的眼泪又掉了下来,但这一次她没有哭出声。她用手帕擦干了眼泪,抬起头来,看着靳盛溪,嘴唇动了动,像是想说什么,最终却只说了一句:“靳大哥,我记住了。”
贾敏站在门口,靠着门框,双臂交叉在胸前,安静地看着这一切。她的表情很复杂,有心疼,有赞许,也有一种说不清的酸楚。她没有说话,只是在溪秀莲起身告辞的时候,轻轻握了握她的手。
溪秀莲走后,贾敏收拾床头柜上那两杯已经凉透了的水,忽然停住了手里的动作,抬起头看着靳盛溪。
“你刚才跟她说的话,”她轻声说,“你觉得自己说得对吗?”
靳盛溪靠在枕头上,目光落在天花板的某个角落:“我说的对不对,时间会给答案。”
“那你觉得,”贾敏把两个杯子叠在一起放进托盘里,声音更低了,“一个人的选择,真的能改变一辈子吗?”
靳盛溪转过头看着她。她的表情很平静,但眼睛里有光,那光在微微颤抖,像风中快要熄灭又努力燃烧的蜡烛。
“能。”他说,“一定能。”
贾敏端着托盘走了出去。走到门口的时候,她忽然回过头来,看了他一眼。那一眼里有太多东西,多的像宣纸上滴了一滴浓墨,瞬间晕染开一大片,收都收不住。
靳盛溪忽然很想画一幅画。不是山水,是人物。一个穿着白色护士服的女孩站在门口,逆光,夕阳从她身后照过来,在她的轮廓上镀了一层金色的光。她的脸看不清,但她的眼睛亮了整个画面。
他拿起速写本,翻开新的一页,铅笔开始在纸上行走。
这一次,他的手没有抖。
第六章
时间像流水一样过去了。
靳盛溪出院后,休息了两个多月才完全恢复。那段时间贾敏经常去看他,有时候带自己做的饭,有时候带一本新出的文学杂志,有时候什么都不带,就坐在他旁边看他画画。她不怎么说话,但他画画的时候,她就安静地坐在一旁,偶尔帮他递个笔、倒杯水,默契得像认识了很久的人。
他们的恋爱谈得很平淡,没有轰轰烈烈的表白,没有海誓山盟的承诺,就是两个人在日复一日的相处中,慢慢确认了彼此的眼神。有一天他画完一幅画,回头想叫她来看,发现她正靠在沙发上睡着了,手里还拿着一本没翻完的杂志。他找了条毯子给她盖上,她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睛看了看他,又闭上了,嘴角挂着一丝浅浅的笑。
那一刻他知道,就是她了。
婚后他们住在厂里分的一间筒子楼里,房子不大,十几个平方,但两个人住着觉得刚好。他把靠窗的位置布置成画案,她的书桌和书架紧挨着。晚上她看医学书,他画画,两个人各忙各的,偶尔抬头对视一眼,又各自低下头去,心里都是满满的。
日子就这么过着,安稳而踏实。
但他和溪秀莲之间的故事,并没有就此结束。
二十年后,二〇〇二年的秋天。
石门市文联在人民会堂举办了一场大型书画展,主角是靳盛溪。这时的他已经是全国知名的画家了,专攻山水,笔墨老辣,意境幽深,作品被多家美术馆收藏,画册出了好几本,在专业期刊上发的论文也颇受好评。
一九八五年,他考入了武汉美术学院进修班,脱产学习了两年。那两年是他艺术生涯的重要转折点,在学院派体系的训练下,他的技法更加成熟,视野更加开阔,对艺术的理解也更加深入。回来后,他被调入省文联,成了一名专业画家,从此专职从事创作和研究,不再回工厂上班了。
消息传开后,四面八方的祝贺纷至沓来。画展当天,会堂里挤满了人,有美术界的同行,有各级领导,有媒体的记者,也有慕名前来的观众。贾敏穿着一件深红色的旗袍,站在展厅门口迎客,笑意盈盈,端庄大方,把女主人的角色扮演得恰到好处。他们的儿子靳远帆那年十七岁,正上高中,个子已经比父亲还高了半头,穿着一身新衣服,跟在母亲身后帮忙招呼客人。
画展进行到一半的时候,一个中年女人走进了展厅。
她穿着一件藏青色的西装外套,里面是白色的高领毛衣,头发盘在脑后,戴着一副无框眼镜,整个人看起来知性而优雅,带着一种岁月沉淀后的从容。她的眼角有细密的皱纹,但眼神很亮,像秋天傍晚的星子,有一种不刺眼但很温暖的光。
她在展厅里慢慢地走,一幅画一幅画地看,看得很仔细。
走到最大的一幅山水画前,她停住了脚步,仰起头,久久地凝视着画面上的层峦叠嶂、云蒸霞蔚。
那是一幅六尺整张的巨制,画的是太行山的秋色。重峦叠嶂,万壑千岩,瀑布从山巅飞泻而下,云雾在山腰间缭绕,远山如黛,近树如火,整幅画气势磅礴又不失细腻,苍茫中透着一股子灵秀。
她在那幅画前站了很久很久,久到靳盛溪注意到了她。
他正和几位老画家在展厅另一边聊天,余光扫到这个身影,不知为什么,心里动了一下。他跟那几位老画家道了个歉,朝那个方向走去。
走近了,他看到她的侧脸。那张脸被岁月修改了很多细节,但有些东西是改不掉的——下巴的弧度,鬓角的发际,还有眼睛里的那种光。他把那张脸和记忆中的某个画面叠在一起,脑子里突然跳出一个名字。
“秀莲?”他试探着叫了一声。
中年女人转过身来,看着他,眼睛一点一点地亮了,像一盏灯被慢慢拧亮。她的嘴唇动了动,先是笑了,笑着笑着眼泪就下来了。
“靳大哥,”她说,“你还记得我。”
他的眼眶也红了。
他们找了展厅旁边一个安静的角落坐下。贾敏端了两杯茶过来,看了看溪秀莲,又看了看靳盛溪,什么都没说,轻轻拍了拍溪秀莲的肩膀,转身走了。
溪秀莲捧着茶杯,看着茶水上升起的袅袅热气,沉默了很久。
“靳大哥,”她终于开口了,声音很轻,像是怕惊动什么,“我没有听你的话。”
靳盛溪没有说话,等着她说下去。
“当年你让我和他分手,我心软了。”溪秀莲的眼睛盯着茶杯里的水,水面上映出她的脸,有些变形,“他跪在我面前哭,说他一辈子都会对我好。他说他那天是去找人了,不是逃跑。他说的话漏洞百出,但我不愿意去拆穿,因为……因为我那个时候,太害怕一个人了。”
她的声音开始发抖。
“结了婚以后,他的本性就露出来了。开始是吵架,后来是摔东西,再后来……就动了手。”她低下头,把左手的手套慢慢摘下来。靳盛溪看到,她的手腕上有一道长长的疤痕,像一条蜈蚣趴在皮肤上,触目惊心。
“这不是最严重的,”她把手套重新戴上,声音平静得像在说别人的事,“肋骨断过两次,鼻梁骨断过一次,还有一次脑震荡,在医院住了半个多月。”
靳盛溪的拳头在膝盖上攥紧了。他的指甲陷进肉里,疼,但他感觉不到。
“我提过离婚,”溪秀莲说,“每次提,他就打得更狠。他说,我爷爷打我奶奶一辈子,我奶奶也没说要离婚。我爹也打了我娘一辈子,我娘也没说要离婚。我才打了你几次,你就要和我离婚?”
她抬起头,看着靳盛溪,眼睛里没有泪,只有一种很深很深的疲惫。
“靳大哥,你知道最可怕的是什么吗?”她说,“最可怕的是,有一段时间,我居然觉得他说的有道理。”
靳盛溪闭上了眼睛。他的心像被人用手攥住了一样,疼得喘不过气来。他想起了二十年前在那个山谷里,那个穿着淡蓝色连衣裙、头发散乱、脸上挂着泪痕的女孩子。他想起了她眼睛里那种让人心疼的倔强。他想起了自己对她说的那些话。
可是,她心软了。
“后来呢?”他哑着嗓子问。
“后来,我四十岁那年,离了。”溪秀莲的嘴角终于有了一丝笑意,但那笑意很淡,像冬天的太阳,有光没有温度,“找了律师,走了法院,费了好大的劲,总算判下来了。儿子跟着我,那年他十二岁。”
她顿了顿,又说:“离婚以后,他找我复婚过很多次,我没答应。他到现在已经结了四次婚,离了四次。我到现在还是一个人。”
“儿子争气,前年考上了北京的一所重点大学,学的是计算机。”她的声音里终于有了一丝真正的暖意,“他说,妈,等我毕业了,我养你。”
靳盛溪睁开眼睛,看着她。她的脸上有一种很复杂的表情,有欣慰,有苦涩,也有一种劫后余生般的庆幸。
“离婚以后,”溪秀莲说,“我考了心理咨询师的证书,又学了催眠疗愈。我现在在一所高校当教授,教医学心理学,业余时间到社区去讲课,帮一些有心理问题的人做疏导。”
她端起茶杯,喝了一口已经凉了的茶,看着靳盛溪,眼神里有一种说不清的东西。
“靳大哥,你说得对。一个人的选择,真的能改变一辈子。”她慢慢地说,“但我也想通了,错了就错了,后悔也没用。重要的是,我在四十岁那年,终于做了一个对的选择。”
靳盛溪看着她,千言万语堵在嗓子眼,最后只变成了一句:“秀莲,你是个了不起的女人。”
溪秀莲摇了摇头:“我不是了不起,我只是……不想再辜负你了。”
窗外的夕阳正在落下,最后一抹余晖透过玻璃窗,落在两个人中间的地面上,像一条金色的河流,静静流淌。
第七章
那次重逢之后,溪秀莲和靳盛溪保持了联系。
不算频繁,逢年过节打个电话问候一下,偶尔在一些文化活动上碰面,聊聊天,喝杯茶。他们之间的关系很微妙,说朋友太浅,说亲人又有些矫情,但彼此心里都清楚,对方在自己生命中的位置,是任何人都替代不了的。
靳盛溪常常想起那一九八二年的秋天,在云梦山的山谷里,他拿起一根枯树枝,横在身前说“把她放开”的那个瞬间。如果那天他没有上山写生,如果那天他没有听到呼救声,如果那天他选择了转身离开,溪秀莲的人生会是怎样?他的人生又会是怎样?
他想不出答案。
人生没有那么多“如果”。每一个选择都像画家落下的第一笔,一旦落下去,整幅画的走向就再也回不去了。你可以修改,可以补救,可以在后面用更多的笔触去平衡、去呼应、去转化,但那一笔永远在那里,成为整幅画不可更改的起点。
他想起了郑航老师说过的一句话:“画山水,最重要的是‘势’。一笔下去,有了‘势’,后面的笔墨都要顺着这个‘势’走。你不能逆‘势’而行,否则整幅画就散了,就乱了。”
人生的“势”是什么?
他想了很久,终于想明白了——是你每一次选择时,心里那一杆秤。秤的一头是利己,另一头是利他;秤的一头是恐惧,另一头是勇气;秤的一头是随波逐流,另一头是坚守本心。每一次称量,都是一个“势”的起点。你选了哪一头,就定了后面几十年的“势”。
黄金烨选对了,所以她成了作家。
溪秀莲选错了,但她用了半辈子来纠正,最终也找回了自己。
然而,田涛呢?
那个他高中毕业前,从水库里救上来的女孩,田涛。
那也是一九七六年的事了。
那年夏天,天气热得发了狂。白岭水库的水被太阳晒得发烫,水面像一面巨大的镜子,反射着刺眼的白光。三个初中女生租了一条小船划向湖中央,划到水深的地方,张玲那个心机很重的女孩,不知出于什么心理,突然伸手猛推了身边那个瘦弱的女孩一把。瘦弱的女孩一个趔趄,栽进了水里。水花四溅,尖叫声四起。
当时他正在水库边上画画,听到喊声,二话不说就跳进了水里。他在水里找了将近五分钟,才在浑浊的水底摸到了那个女孩的手臂。他把她拖上岸的时候,她已经没有了呼吸,嘴唇发紫,脸色发青。他用力按压她的胸口,一下,两下,三下,按了不知道多少下,直到她突然呛出一大口水,剧烈地咳嗽起来。
那个女孩就是田涛。
事后警方介入调查,张玲被拘留了……
田涛的父母都是公务人员,级别不低,对靳盛溪千恩万谢,送了一面锦旗到学校,还特意写了一封感谢信寄到报社。但田涛后来的人生走向,却让靳盛溪心中一直隐隐作痛。
田涛没有走上一条干净的路。她所处的那个圈子,她父母所交往的那些人,他们的孩子——那些“腐二代”“败二代”们——过早地把她拖进了一个光怪陆离的世界。物质的诱惑、虚荣的膨胀、价值观的扭曲,像一张巨大的网,把这个曾经差点淹死在青春年少的女孩,一点一点地吞噬了。
靳盛溪听人说起过田涛后来的事。她高中没毕业就退学了,换了好几个工作,傍过几个有钱人,最后沦落到了风月场上。有人说在南方某个城市的夜总会里见过她,浓妆艳抹,穿着暴露,在闪烁的霓虹灯下陪客人喝酒。那个人说她认出了田涛,喊了一声她的名字,田涛回头看了一眼,面无表情地转过身去,像什么都没听见。
靳盛溪每次想起这件事,心里就像被什么东西堵住了一样,难受得很久都缓不过来。他救过她的命,却救不了她的命运。
这让他明白了一个道理:一个人可以被救一次、两次、无数次,但最终的救赎,只能靠自己。
所以,当他看着溪秀莲四十岁那年终于做出的那个选择,他心里既欣慰又酸楚。欣慰的是她终于站了起来,酸楚的是她用了将近二十年的时间,才学会站起来。
他想起了那个冬天,他抱起倒在血泊中的黄金烨,跑了三里路送她去医院。
他以为自己做了一件天大的好事,但后来他才明白,真正的好事不是他救了黄金烨的命,而是黄金烨在之后的人生中,活成了一个值得被救的人。
如果她后来变成了一个混蛋,那他的救还有意义吗?
当然有的。
救人的行为本身,永远有意义。
因为那是选择,是那个时刻心里那杆秤的称量结果。你选择了善,你的“势”就立住了。至于被救的人走向何方,那是她的“势”,她的选择,她的人生。
这个道理,是他在和贾敏结婚后慢慢悟出来的。
贾敏是个安静的女人,不吵不闹,不争不抢。她从来不会问他“你爱不爱我”这种问题,也从来不会翻他的手机、查他的行踪。她有自己的工作,有自己的爱好,有自己的朋友圈子,她不会把全部的人生都押在一个人身上。他们的婚姻像两条并行的河流,各自流淌,但交汇处永远有水波荡漾,温暖而生动。
她会在周末的时候陪他去郊外写生,带上一壶茶和一本书。他画画的时候,她就坐在旁边看书,偶尔抬头看看他,偶尔抬头看看远处的山。太阳落山的时候,他们会一起收拾画具,沿着小路慢慢走回去,聊一聊今天看到的最美的那片云、那棵树、那块石头。
她让他明白了,真正的爱不是轰轰烈烈的燃烧,而是细水长流的陪伴。不是“我为你赴汤蹈火”,而是“我陪你慢慢变老”。
第八章
日子就这样一天一天地过去了……
二〇二六年,深秋。
靳盛溪六十八岁了。
他的手开始有些抖了,握笔不如以前稳,线条不如以前准,但他还在画。每天早晨起来,第一件事就是到画案前站一会儿,看看昨天画的那些东西,想想今天该画什么。有时候画几笔就放下了,有时候一站就是大半天。
贾敏的身体也不如从前了,腰不好,走路要拄拐杖。但她的精神头还好,每天给他做饭、泡茶、收拾画案,忙里忙外的,像一只不知疲倦的蜜蜂。他们的儿子靳远帆已经是省人民医院的副主任医师了,娶了媳妇,生了孩子,逢年过节回来看看,一家人其乐融融。
这一年的秋天,黄金烨来了。
她也六十七岁了,头发全白了,但精神很好,穿着一件深蓝色的棉袄,围着一条灰色的围巾,整个人看起来暖融融的。她的手里提着一个袋子,袋子里装着几本她最近出版的书,扉页上都工工整整地写着:“赠靳盛溪大哥——你是我一生中最重要的人。”
“靳大哥,”她坐在画案前的椅子上,双手捧着贾敏递来的热茶,“我那本关于你的长篇,终于写完了。”
靳盛溪接过她递来的厚厚一摞稿纸,掂了掂,少说也有四五百页。他翻开第一页,看到标题——《人间值得》。
“这个标题,”他抬起头看着她,“是你取的?”
黄金烨点了点头:“我取这个标题,是因为我觉得,你这一辈子,用你的选择告诉了所有人一个道理:人间值得,不是因为人间有多好,而是因为有人愿意让这人间变好。”
靳盛溪沉默了一会儿,把稿纸轻轻放在桌上。
“你写了多久?”他问。
“从一九八二年开始,断断续续写了四十四年。”黄金烨笑了笑,眼角的皱纹像菊花一样绽开,“中间推翻过不知道多少遍,换过不知道多少种写法。最后我发现,最好的写法就是老老实实地写,不添油加醋,不拔高不贬低,就把你做过的事一件一件地写出来。”
贾敏端了一碟点心进来,放在桌上,在靳盛溪旁边坐下了。
“让我看看,”贾敏拿起最上面的一页稿纸,轻声念道,“‘一九七七年冬天,一个年轻人抱起了一个陌生的女孩。他不是英雄,他只是一个选择了善良的普通人。’——写得真好。”
黄金烨的脸微微红了。
“黄老师,”贾敏放下稿纸,看着黄金烨,“你写了他救你的事,写了他救秀莲的事,写了他救田涛的事,那你写没写他救我的事?”
黄金烨愣了一下:“他救你?什么时候的事?”
贾敏笑了,转头看着靳盛溪。
靳盛溪有些不好意思地摸了摸鼻子。
“他没跟你说过?”贾敏的眼圈有些红,“一九八二年他住院的时候,有一天晚上我值夜班,有个病人家属喝醉了酒,在护士站闹事,拿着一个玻璃瓶子要砸我。他听见动静,从病房里冲出来,后背的伤口还没拆线呢,血都渗出来了,他挡在我前面,把那醉汉按住了。”
靳盛溪摆了摆手:“那不算什么,举手之劳。”
“你看,他又说‘不算什么’。”贾敏对黄金烨说,“他这辈子,做过的所有好事,他都说‘不算什么’。但他不知道的是,那天晚上过后,我就决定了,这辈子就嫁给他了。”
黄金烨的眼眶也红了。她拿起笔,在那摞稿纸的最后一页后面,加了一页,飞快地写了几行字。
“你加什么?”靳盛溪问。
“加一段,”黄金烨抬起头,眼睛亮晶晶的,“加你救贾敏的事。这个不能漏掉,这是你人生中最重要的一次救人——因为你救了你自己后半辈子的幸福。”
三个人都笑了。笑声在小小的画室里回荡,窗外的梧桐树沙沙作响,像是在跟着一起笑。
那天下午,黄金烨走后,靳盛溪一个人坐在画案前,坐了很久。
他拿出一张新的宣纸,铺平,用镇纸压住四角。他磨了一池新墨,墨色浓黑发亮,像一面小小的黑镜。他提起笔,笔尖蘸满墨,悬在半空中,久久没有落下。
他的脑子里闪过很多画面……
一九七七年的冬天,他抱着一个陌生的女孩在寒风中奔跑。
一九八二年的秋天,他站在山谷里,对三个歹徒说“把她放开”。
白岭水库浑浊的水底,他摸到了田涛冰凉的手臂。
知青大院的墙上,那幅被风吹日晒渐渐斑驳的《太行秋色》。
郑航老师手把手教他执笔时的温度和力道。
贾敏端来的鸡汤,盖子打开时升腾而起的那团白雾。
溪秀莲四十岁那年终于签下离婚协议时,手会不会也在发抖?
黄金烨递给他那张泛黄的报纸时,眼睛里那团化不开的光。
他终于落笔了……
第一笔,浓墨,有力,像一座山的脊梁。
他画的是山。不是云梦山,不是太行山,而是一座他从未去过、却分明见过的山。山的轮廓像一个人的脊背,笔直地挺立着,哪怕满身伤痕,也不曾弯折。山的深处有一条飞瀑,水声轰鸣,像一个人在大声呼救。山顶上有云,云缝里透出光来,那光很亮很亮,像很多年前那个冬天的清晨,透过县医院走廊的窗户照进来的那束光一样。
他画了很久,久到贾敏在身后叫了他好几声,他才回过神来。
“天黑了,”贾敏站在他身后,手里端着一盏台灯,“该吃饭了。”
他低头看了看自己的画。墨迹还没有干透,在灯光下闪着湿润的光。画的右下角,他用小楷工工整整地写下了四个字——
人间值得。
他把笔放下,站起来,转过身,看着贾敏。
她的头发已经全白了,脸上满是皱纹,但眼睛还是那双眼睛,亮亮的,暖暖的,像春天里刚冒出来的迎春花。
“走吧,”他牵起她的手,“吃饭去。”
窗外的天彻底黑了,远处城市的万家灯火次第亮起,像一片星海落到了人间。
他走得很慢,她走得更慢,但两个人肩并着肩,一步一步,稳稳的。
那幅画还摊在画案上,墨迹未干。画中的山在灯光下仿佛活了过来,云雾在峰峦间缓缓流动,瀑布的水声似有若无,像一首古老的歌谣,从很远很远的地方传来,又传到很远很远的地方去。
风从窗缝里钻进来,吹动画纸的边角,沙沙作响。
那声音听起来,像一个人在笑。
第九章
二〇二六年的冬天来得比往年早一些。
十一月中旬,石门市就下了一场大雪。雪花纷纷扬扬地落下来,把整座城市裹进了一层厚厚的白色里。靳盛溪站在画室的窗前,看着窗外银装素裹的世界,忽然有了画一幅雪景的冲动。
他转身走到画案前,铺开一张四尺整张的宣纸,开始调墨。他用的是淡墨,笔尖蘸浓墨,笔肚含水,第一笔落在纸上,浓淡自然过渡,像雪落在山脊上,自然而然地形成了明暗变化。
贾敏端着一杯热茶走进来,把茶杯放在画案的一角,安静地站在旁边看了一会儿。
“你画的是哪里?”她问。
“云梦山。”他说,“一九八二年那年的云梦山。”
贾敏没有再说话,站在一旁静静地看着。她看着他在纸上一点一点地复原那个秋天的山谷——那块巨大的岩石,那片平坦的草地,那条干涸的溪沟。她看着他在山谷里画了三个模糊的人影,又画了一个躺在地上的人影。那三个模糊的人影是歹徒,那个躺在地上的人影,是他自己。
“你把自己画成躺着的?”贾敏有些意外。
“那天我确实是躺着的,”靳盛溪笑了笑,“被抬上救护车的时候,我什么都不知道。”
贾敏的眼圈红了。她想起了那个秋天的傍晚,她第一次在急诊室看到这个浑身是血的年轻人。她想起了自己给他缝针时,他一声没吭,只是咬着嘴唇,眉头皱成一个“川”字。她想起了那些值夜班的日子,她总是找借口多去他的病房几次,看看他睡了没有,被子盖好了没有,伤口还疼不疼。
这一看,就是四十多年。
电话铃响了。贾敏走过去接,听了几句,把话筒递给靳盛溪:“是秀莲。”
靳盛溪接过电话,听筒里传来溪秀莲的声音,有些沙哑,但精神很好:“靳大哥,我在社区讲课呢,今天来了一百多人,把教室都坐满了。我跟他们讲了你的故事,他们都听得眼泪汪汪的。”
“你讲我的故事干什么?”靳盛溪有些不好意思。
“因为你的故事能救人啊,”溪秀莲笑着说,“我跟他们说,这个世界上是有好人的。你可能一辈子都碰不上这样的好人,但你要相信,好人是存在的。你相信了,你就有可能成为那个好人。”
靳盛溪沉默了一会儿,说:“秀莲,你变了。”
“我早就变了,”溪秀莲的声音轻了下来,“从我签下离婚协议的那天起,我就变了。不对,从我决定考心理咨询师的那天起,我就变了。我想明白了,我救不了自己,但我可以试着去救别人。在救别人的过程中,我把自己也救了。”
挂了电话,靳盛溪在画案前坐了很久。
他想起了溪秀莲说过的一句话:“靳大哥,你知道吗,催眠疗愈的核心不是让人睡着,是让人醒来。让人从过去的噩梦里醒来,从对自己的责备中醒来,从‘如果当初’的幻想中醒来。”
醒来。
他喜欢这个词。
他想起了一九七七年那个冬天的清晨。如果他当时没有抱起黄金烨,他的人生会是怎样?他可能考上了大学,可能成为了一名大学生,可能分配到一个更好的单位,可能过着完全不同的人生。但他不后悔。因为抱起她的那个瞬间,他醒了。他从一个只想着自己前途的少年,醒来了。
那是一切“醒来”的起点。
门铃响了。
贾敏去开门,进来的是黄金烨。她穿着一件厚实的羽绒服,围着一条大红色的围巾,脸上被冻得红扑扑的。她的手里拿着一个牛皮纸信封,厚厚的,沉甸甸的。
“靳大哥,我给你送样书来了。”她把信封放在画案上,搓了搓冻僵的手,“出版社加急印了十本样书,我第一时间就给你送来了。”
靳盛溪拆开信封,取出一本装帧精美的书。封面是白色的底,上面用烫金的字体印着书名——《人间值得》。封面上的图案是一幅山水画,他一眼就认出来了,那是他一九八二年在云梦山写生的那幅画——被歹徒打断之前,他画的那幅画。
“你怎么会有这幅画?”他惊讶地问。
“贾敏姐给我的,”黄金烨看了贾敏一眼,“她一直留着那张画,四十四年了。”
靳盛溪转过头看着贾敏。贾敏微微低下头,有些不好意思。
“那天你跑下山谷救人,画架就扔在山上,”贾敏轻声说,“后来我找人帮你搬回来的。画已经画了大半,我觉得很好看,就帮你收着了。这一收,就收了四十多年。”
靳盛溪翻开书的第一页,看到黄金烨写的题记:“谨以此书,献给所有在关键时刻选择了善良的人。”
他的眼眶湿润了。
那天晚上,他坐在灯下,把《人间值得》从头到尾读了一遍。读到某些段落的时候,他笑了;读到某些段落的时候,他的眼泪掉了下来。黄金烨写得太真了,真到他觉得书里写的那个靳盛溪,比自己更像自己。
她写了他救黄金烨的那段,写了他救溪秀莲的那段,写了他救田涛的那段,也写了他救贾敏的那段。她写了他的画,他的老师,他的工友,他的家人。她写了贾敏的鸡汤,写了溪秀莲的眼泪,写了田涛的照片,写了那些他以为早已遗忘、实际上从未离开的细节。
她写了这样一段话:“靳盛溪这一辈子,没有做过一件惊天动地的大事。他做的每一件事,都是‘应该做的’。但正是这些‘应该做的’小事,像一颗一颗的星星,散落在他人生的天空里,聚在一起,就成了光。这光照亮了别人,也照亮了他自己。”
他把书合上,放在胸口,闭上眼睛。
窗外,雪又下起来了。雪花落在窗台上,发出细微的沙沙声,像一个人在轻轻地叹息,又像一个人在轻轻地唱歌。
第十章
二〇二六年十二月二十日,冬至。
这一天,靳盛溪的画室里挤满了人。
黄金烨来了,溪秀莲来了,靳远帆带着媳妇和孩子来了,几个老工友也来了。
贾敏在厨房里忙了一上午,炖了一锅羊肉汤,炒了几个家常菜,把画案当成了餐桌,大家围坐在一起,热热闹闹地吃了一顿冬至饭。
饭桌上,黄金烨举起酒杯,说:“靳大哥,我敬你一杯。敬你一九七七年抱起了我,敬你一九八二年站了出来,敬你这辈子做的所有‘应该做’的事。”
靳盛溪端起酒杯,跟她碰了一下:“我也敬你。敬你写了一本好书,敬你让更多的人知道,这个世界上是有好人的。”
溪秀莲也端起酒杯:“靳大哥,我敬你。敬你当年跟我说了那句话。虽然我没有听,但那句话像一颗种子,种在我心里四十多年,最后还是发芽了。”
靳盛溪看着她,说:“秀莲,你是我救过的人里,最让我骄傲的一个。”
溪秀莲的眼泪掉了下来,但她笑着,笑得很好看。
饭后,大家散了。靳远帆把碗筷收拾干净,带着媳妇和孩子回家了。画室里安静下来,只剩下靳盛溪和贾敏两个人。
窗外的天已经黑了,但城市的灯火把夜空映成了暗红色。远处传来零星的鞭炮声——快过年了,有人在提前放鞭炮。
贾敏坐在靳盛溪旁边,把头靠在他的肩膀上。
“老靳,”她轻声说,“你还记得咱们第一次见面吗?”
“记得,”他说,“你端着托盘走进来,说‘别动,你后背缝了十几针’。你的声音很好听。”
贾敏笑了:“你知道我第一眼看到你的时候,心里想的是什么吗?”
“想什么?”
“我想,这个人怎么受了这么重的伤,还能笑得出来。”她顿了顿,“你当时躺在担架上,浑身是血,但你看到我的时候,你笑了一下。那个笑容我记了四十四年。”
靳盛溪握住了她的手。她的手很瘦,骨节突出,但很温暖。
“老靳,”贾敏又说,“你说,如果时间倒流回去,你还会做那些事吗?”
“会。”他说,没有任何犹豫,“一万次,一万次都会。”
“为什么?”
他想了想,说:“因为我是靳盛溪。靳盛溪这个人,做不了别的人,只能做靳盛溪。”
贾敏没有说话,把他的手握得更紧了。
窗外,又有一片雪花落了下来。它从很高很高的地方飘下来,穿过城市的灯火,穿过夜风的吹拂,最后落在窗台上,和千千万万片雪花一起,静静地覆盖了大地。
靳盛溪从口袋里掏出黄金烨送的那本书,翻开扉页,拿起笔,在“人间值得”四个字下面,加了一行小字——
“因为你,人间值得。”
他把书合上,放在胸口。
六十八年的人生,像一幅长长的画卷,在他眼前缓缓展开。画卷上有山,有水,有云,有雾,有人,有事。有些地方笔墨浓重,有些地方着墨清淡,有些地方甚至留了白。但整幅画的气韵是贯通的,那股“势”从第一笔起就没有断过。
那第一笔,是一九七七年那个冬天的清晨,一个年轻人抱起了一个陌生的女孩。
那一笔,叫善良。
那一笔,叫勇气。
那一笔,叫人间的值得。
(全文完)
高拥军简历
高拥军,诗人,作家,高级催眠疗愈师。
河北省作家协会会员、河北省摄影家协会会员、心理咨询师、高级催眠疗愈师。
1985年开始发表文学作品。主要作品:
散文集《美丽的回忆》,书信体散文集《羽高家书》,游记散文集《足行山河》,词集《虚怀若谷》,心理学文集《幽谷寻光》及科普集《龟舟搏楫》等十余部书藉。
(注:本文已获作者授权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