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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条白围裙,那年漂泊的日子

邹中海2022-08-08 11:12:43

一条白围裙,那年漂泊的日子(非虚构小说)

 

作者:邹中海

 

  我和他并不熟,他是广东梅州人,我是湖南娄底人。我到广东后,想凭一纸文凭闯出一片天地。只是结果不尽人意。先是去一些学校应聘老师,眼界很高,从大学开始,一直退到小学,人家都嫌我普通话讲不好。在退到幼儿园门口时,我犹豫了,最终没有进去。于是调整了方向,奔向一些企事业单位和外资企业,想应聘管理或文员职位。开始时人家还挺热情的,可当我填完表格后,人家的脸阴沉得可怕,话冷冰冰的。虽然是三伏天,但还是感到了刺骨寒气。其中一个主试官直截了当地对我说:

  “你很有才华,要求也不高,只是啊,命不好,没有刘德华的外貌”。

  见我不明所以,又补充说:

  “门在那里,不送。”

  我才反应过来,原来人家说的前两句是反话,后一句告知的是结果,我落选了。

  我心里当然老大不服气,很想争辩几句,又感到没有必要。只是心里在想:这也太快了吧,沿海速度?翻脸比翻书还快?

  又想:这又不是选美,干嘛和外貌扯上关系?况且我也并不丑啊!

  年轻时的我还是比较帅的,帅的人一般都自信,尽管阅历不深,志大才疏,却总自以为是。在老家时还喜欢梳个“奔头”,外出时总要穿件干净的白衬衣,有时候还要往头发上抹点油水,显得湿湿润润水光锃亮很有精神的那种。

  到广东后,这种习惯依旧保持。总认为自己是学校出来的人,要注意形象。但在自己的潜意识里,也片面地认为社会就是一所学校甚至而不如学校。心想只要是从学校出来的人,在很多方面肯定要高于那些早在社会上混的人。

  带上这种不太成熟的观点,使我在求职的道路上屡屡碰壁。这不,这个认知,犯了一个常识性的错误,闹了个笑话吧。

  另有一位主管,看我有点脸红有点愕然又有点怅然若失的样子,有意翻动了一下其他应聘者的表格。他的这一翻,让一个虽然幼稚但并不太笨的我看出了玄机,也让一个身高一米七五,体重一百三十斤,五官端正,皮肤白晳,还带一副金丝眼镜,有几分书卷气的我感到了难堪和懊悔!怎么不在求职前打探一下消息或了解一下行情呢?

  懊悔归懊悔,也不得不承认和接受现实。确实感到,社会上的这所学校,远比读书教书时的学校要复杂得多,也残酷得多,水不知深了多少倍!原来,人家在表格上填的底薪是一千一,只有我填的是三千八。通过这次应聘,我也找到了屡聘屡败的原因。在沿海这样的城市,不光看学历文凭,更要看能力诉求。哪怕你是教授博士留洋生,也得从基础干起,经得起实际的检验,然后再根据你的能力和学历,慢慢提升,定薪定职。因此,在求职表上,填的薪水是万万不能太高的。九十年代的三千八,大概相当于现在的五万了。有了这样的经验,在我以后的应聘中,就有了很大的改变。底薪只填三百,但也有单位嫌这说那的。再后来,我干脆去应聘保安,这回人家很爽快,不嫌弃我的外貌和乡音,也不嫌我的学历。虽然我在招工表上填的是双学士,职业是教师。大概是三百元的底薪,让人家很乐于接受,这一次很顺利,照单全收。我至今还记得总经理说的一番话:

  “年轻人、有水平,好好干,我不会亏待你的!”

  真是“良言一句三冬暖”。在这么多应聘的日子里,首次听到了很温暖的话,就像一条霉虫遇到了太阳,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感恩滋味。他见我受宠若惊的样子,又补充说:

  “你是我们保安队伍中学历最高的,是我们的骄傲!”。

  正当我飘飘然之际,门被“砰”的一声撞开了,进来的是位三十多岁的保安大哥。看得出,是经过了正规训练的退伍军人,走路齐整,话语铿锵有力,只听保安大哥说:

  “老板,我们的工资什么时候发,兄弟们都没有生活费了?”,听这里,吓得我落荒而逃!

  他比我幸运,求职胜利却又同样经受了我的那般光景,成了“同是天涯沦落人”。他从家乡来,地道的梅州客家话又加上有驾驶技术,让他在这片同是客家人的地方,占尽了求职优势,有位客家老板当即就收他为贴身司机。这在九十年代初期,那绝对是一份美差呀。不但工资高,跟着老板喝香吃辣,而且会跟着老板出入高端场所,风光无限。更主要的是能结识很多社会名流,对以后的发展,肯定是有帮助的。如果没有变故,他可能早就是一方之雄了!不是么!有个影星的丈夫,原来不也是一个大佬的司机么!

  这个人天生就是一个犟种,武侠小说看得多了,犟之外还颇有侠义心肠,这注定会是一个悲催的故事情节。他的这个老板,早先在农村,靠杀猪维持生计,后来到了城里,也干老本行。但这老板头脑灵活,很有经商天赋。看到了农村的生猪价和城里存在着巨大差价。于是,利用多年的积蓄,又贷了款,在家里叫老婆搞起了养殖场。同时,兼收做十里八乡的生猪生意。老板则在城里,搞了块地,做起了生猪批发生意。没两年,就成了千万富翁。中年发迹的老板,犯了当时很多大老板都有的毛病一一包二奶。他在进公司之后不久,就隐隐约约听到了这些传闻,只是没有亲眼所见,所以就没有放到心上。也许连他也不会想到,该来的一定会来,而且很突然。一个雨天的晚上,老板和二奶,被老板娘堵在了酒店门口。当他从车里看到老板娘披头散发、可怜兮兮的模样时,他不由地想到了自己的母亲;当他看到老板娘身边的那个七八岁的孩子,抿着嘴唇、看看父亲、又看看母亲不知所措时。他忽然想到了儿时的自己。他的心被绞了一下,很痛。他忽然像一条发怒的雄狮,冲出了车门,挥起强有力的手臂,“啪”的一巴掌,打在了老板的脸上,口里喊出一声“畜牲”,便冲进了迷离的夜雨中。这一突如其来的巴掌,让老板猝不及防,也让所有的人目瞪口呆。但也就是他的这一巴掌,据说打醒了几个人。

  失业后的他心灰意冷,连喝了三天酒,也没有再去找工作。用他的话说:“现在的老板,都是一个卵样,在这样的人手下干活,没劲!”

  世间事,无巧不成书。我和他,本来没有半点交集,却因为同样的困境,同样的想法,我们在夜市摊上相遇了。

  失业后的他,靠从家里带来的一些余钱,从小百货市场进了一些毛巾、内裤、洗发水之类的东西,拿到夜市上来卖;我则早就做起了小本生意,在夜市上卖一些发夹、钢丝球、牙签、电话簿等之类的小商品。因为摊位相邻,我们慢慢就熟悉了,彼此之间,也互相帮忙占摊位。那时候的广东,外来员工很多,每到晚上,就有很多人逛夜市,所以摆摊的人也很多。这些摆摊的,大致分为三种:

  第一种,本来就是有店铺的,他们摆夜摊的目的,主要是想把店铺内一些积压货,拿出来处理掉。这些人大都实力雄厚,财大气粗,货也多,价格平,夜摊生意,百分之五十会被他们垄断;他们买的是固定摊位,不用占,随到随摆。不过这些人也有弊端,货没有我们的新颖,所以品种虽然多,价格便宜,看的多买的多,可总会有一些人,来到我们这里,买些小物饰,光顾我们的生意。而且,他们一到下雨天,基本上是不来的,因为摊子大,不利于收放,加之雨天逛夜市的人要少很多,所以干脆就不出来了。

  第二种是在附近工厂上班的一些员工,他们利用空闲时间摆摊,增加点额外收入,但由于经常要加班,摆摊时间不固定,所以他们和我们一样,都没有买固定摊位,都靠抢占摊位。

  第三种则是像我们一样买不起摊位的人。那时候夜市摊上有规定,买固定位,一律要按季节交钱,一买就是三个月,有的还要收押金。我们入不敷出、收支很难平衡,吃饭都成问题,哪里有多余的钱买摊位呢?即使东拼西凑买了个摊位,也没有多少钱去拿货了。还不如辛苦些,赶个早,花个三、五、十元,天交天,交个散位费。为此,我们在广东还有了一个好听的名字,叫“走鬼佬”,也就是平常所说的“打游击”。

  天天摆摊,特别喜欢雨天,这些日子,不用占位,想摆哪就摆哪,还能逃一些散位费。下雨天,收费的人也是不来的。只要省了摊位费,我和他就会用省的钱去买几个皮蛋和几瓶珠江啤酒。珠江啤酒的奖特别多,我们在喝完酒后,总会有几个获奖的瓶盖。喝不完了,就带回家去,第二天接着换酒喝。有一次我们花十元钱买了四瓶酒,结果中了三个奖,一个奖盖一瓶啤酒啊,里面可能又有连环奖。我怕不好分,就起了点小贪心,偷偷地藏了一个奖盖,害得他低头弯腰找了半天。至今想来,真是过意不去。下雨天还有一个好处,由于少了竞争,生意反而比平常更好一些。

  在和他完全熟悉后,他说起了他家里的事。他说:

  “在他很小的时候,他的父母就离婚了,原因是在外打工的父亲,结织了一个年轻女人,倔强的母亲受不了委屈,一气之下就成全了父亲。从此母亲含辛茹苦,和他相依为命,至今未嫁。”

  那时候我只简单地敷衍了他几句,他也漫不经心满不在乎的样子。不过我还是看到,在他的眼睛里,有泪珠滚动的迹象。

  后来,市场做了大规划,我们的生意也慢慢好了起来。原来那些正眼都不瞧我们的批发商们,竟然主动和我们取得联系,并答应赊货给我们,条件是专卖他们的货,可以进行一单一结,先提货后付款。这对当时没有本钱的我们来说,无异于捡了个大馅饼!只不过令人啼笑皆非的是:他看中了我的行当,我则看中了他的生意,我们俩不约而同地进行了完美的角色转换,他把我原来卖过的那些商品,又增加了很多批发价在一元以下的小百货(拿货价在一毛到九毛之间),全部按一元一件卖,任挑任选。我则把毛巾、内裤(除女性内衣外),全部按两元一件来卖。那个时候,流行广播推销,我们俩都买了个人声广播,每天站在各自的摊位前,大声吆喝。这样的方式,很能吸引很人。他叫他的“呀梦呀顶”(广东话,一元一件的意思)。我则编了几句:“胸衣肉袜、毛巾短裤,两元一件,随挑随选”。久而久之,就产生了矛盾。有时候,他的广播有意朝我的摊位上喊,耳朵都被他炸聋了;有时候,我把广播朝他的摊位上喊,搞得他一脸哭相;有时候,他在经过过道时,把手一带,把我摆在架子上的毛巾或内裤,有意搞落几条,随即捡起,说声对不起(那时候我已用铁管做了摆摊的架子);有时候,我经过过道时,也有意无意,在他的摊位边上踩一两下,也忙说“不好意思”(他那时还是把商品摆在地上,用一大块条纹塑料布放到地上做垫子)。印象最深的一次,是把他刚进的几条白色围裙的最上面的一条,踩了个清晰的脚印。不过闹归闹,却总也没有上升到火拼的地步,要不我们还怎么可能天天在一起摆摊呢?

  两年后,我厌倦了摆摊的生活,用积攒的一些钱,在一个村的路口,开了一家小饭店。那段摆摊的日子,慢慢地淡出了视线!

  大概是两年前的一个下午,我正在饭店内打磕睡,他忽然把一些碗筷拉到了这里,他说:

  “我明天要回老家了,我知道你开了家饭店。这些碗筷都是卖剩的,丢了也可惜。带回家也没有用,不如把这些东西送给你,如果用得上,就不要嫌弃,收下吧。”

  我看到他的眼神里,有一种叫真情的东西在涌动,很是感动。我收下了那些物品:一百二十五个碗、十包筷子、三块砧板……在这些物品的下面,我见到了那条被我踩过的白围裙,只是上面的脚印已不见。

 

  作者简介:邹中海,笔名涛博哥哥,海哥。诗人,文评人。有诗文写进教辅、馆藏和获奖。代表作曾被关工委推荐,中央电视台推广。

 

注:本文已获作者授权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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