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文

泥土里长出的笔

凌霄2026-11-01 13:00:36

泥土里长出的笔(散文)

 

作者:凌霄

 

我从未见过罗银湖,我只是他许多文友中的一个。

我对他的所有印象,都来自他写下的那些字——那些从湖北排湖的水汽里蒸腾出来的字,从稻田的水洼里踩出来的字,从棉田的烈日下熬出来的字,从夜班后昏黄灯光下一个字一个字抠出来的字。隔着屏幕,隔着书页,隔着千山万水,我读他的散文,读他的小说,读他那些被选入中学语文试卷的短篇,读他在各个平台零散发出的随笔。读得多了,我总觉得,这个人就像他笔下那个在尘埃里开出的花——不耀眼,不张扬,甚至有些笨拙,却极耐看,极耐活,耐得住岁月里所有的风刀霜剑。

我眼中的罗银湖,不是一个符号,不是一个标签,不是一个被“农民作家”四个字简单概括的陌生人。他是一个被生活反复推倒、又反复爬起来的人;一个永远站在小人物那边的人;一个把笔当成活法的人;一个心里始终亮着星光的人。而这一切的起点,是泥土——不是比喻意义上的泥土,是真正的、带着腥味和温度的、他种了一辈子棉花和水稻的那片泥土。

 

一、稻田里的泥,是他最早的稿纸

 

要了解罗银湖,得先了解他脚下的田。

他是湖北仙桃人,排湖边的孩子。排湖不是什么名湖大川,在湖北星罗棋布的湖泊中,它甚至有些不起眼。但对罗银湖来说,那是他全部的精神原乡。他写排湖的渔民,写湖上的雾,写水鸟,写渔火,写湖边人家世代相传的苦与乐。你读他的《排湖往事》,能闻到水汽里混着的鱼腥味和泥土味,能看见一个少年光着脚在湖堤上奔跑,裤腿卷到膝盖,鞋上沾满湖泥。

那片泥,后来跟着他走了一辈子。

他当过民办教师。站过讲台,握过粉笔,在黑板上写过“床前明月光”,也写过“锄禾日当午”。那时候他大概以为,自己会一直站在那里,把一代又一代村里的孩子送出去。可命运没有给他这个机会。他最终失去了讲台——不是因为他不好,而是因为那个年代,民办教师的身份本身就悬在半空,风一吹就散。他后来写这段经历,没有多少怨气,只是淡淡地说:“讲台没了,但笔还在。”

笔还在。这三个字,轻飘飘的,却重过千钧。

丢了讲台之后,他回到土地里。这一次,是真正的传统农耕。种水稻,种棉花。面朝黄土背朝天,一干就是几十年。

水稻的苦,是水里泡出来的。育秧、插秧、除草、割谷、脱粒,哪一样都离不开水。春天育秧,要赤脚下到冰冷的水田里,泥浆从脚趾缝里挤上来,凉意顺着脚心一直窜到膝盖。插秧更磨人——弯着腰,一棵一棵把秧苗插进泥里,腰弯得久了,直起来的时候要扶着膝盖喘半天。夏天除草,又是另一番煎熬。水田里的草比秧苗长得还快,得一棵一棵用手拔,拔的时候水蛭会悄悄爬上小腿,吸饱了血才掉下来。割谷的时候,三伏天的日头毒得很,镰刀一下一下割下去,汗水滴进谷茬里,后背的衣衫湿了又干,干了又湿,结出一层白花花的盐渍。

棉花的苦,是太阳底下晒出来的。棉花种在旱地里,不似水田那般泥泞,但另有一种磨人。播种、间苗、打药、摘棉,每一步都要在烈日下弓着腰。尤其是摘棉花的季节,从九月一直摘到十一月,手指被棉壳上的硬刺扎得满是细小的伤口,再沾上棉絮,又痒又疼。摘了一整天,腰直不起来,手指僵硬得握不住筷子。一亩地能摘百来斤棉花,一斤棉花换不了几个钱,但那是家里的油盐钱、孩子的学费、过年的新衣裳。

他干过这些活。不是干一天两天,是干了一季又一季,一年又一年。手上先是磨出泡,泡破了变成茧,茧再磨破,又长出新的茧。这双手,后来写出过八十万字,可最先记住的,是秧苗根须缠绕的泥腥味,是棉壳上硬刺扎进皮肤的疼,是镰刀柄磨出的血泡,是扁担压在肩上的灼热。

再后来,他走出排湖,走向更远的地方。进过工厂,值过夜班,在流水线上和机器一起喘息。他做过特约记者,也干过别的营生。他的履历表如果摊开,会像一条弯弯曲曲的田埂,从一个身份拐向另一个身份,从一个城市拐向另一个城市。但他始终没有丢掉一样东西——晚上收工之后,坐在灯下写字的那个习惯。

他不是那种躲在书斋里想象苦难的作家。他自己就是苦难的一部分。他写《等爱回家》,写的是务工夫妻的分离与守望,那里面每一个细节都是他自己的体温。他写《尘埃里的花》,写一对在底层挣扎的夫妻,没有跌宕起伏的情节,只有日复一日的忍耐和相守。你读的时候不会觉得他在“编故事”,因为你知道,这些事就长在他的骨头里。

我眼中的罗银湖,首先是一个脚踩泥泫的人。那片泥不是比喻,是他真的在稻田里踩过、在棉田里跪过的泥。他的文字之所以有重量,是因为每一个字都带着那片泥土的湿度、温度和真实。

 

二、他站在小人物那边,是因为他自己就是小人物

 

罗银湖的文字有一个非常鲜明的特质:他永远站在小人物那边。

不是俯视,不是施舍,不是居高临下地“关怀底层”,而是平视——甚至,是仰视。他笔下的人物,大多是排湖边的渔民、进城务工的夫妻、乡野里沉默的老妇、在城市的角落里被忽略的、像尘埃一样的人。他写他们怎么忍,怎么活,怎么在卑微里守住善良,怎么在黑暗里摸着一点微光往前走。

他最出名的短篇《马二娘》,写一个乡野女人在命运的重压下如何挣扎、如何善良、如何在最不堪的处境里保住最后的体面。这篇小说被多所重点中学选作语文阅读题,我不知道那些做阅读题的孩子能不能读懂马二娘,但我读懂了。马二娘不是别人,马二娘就是罗银湖自己——被生活碾过,却始终没有丢掉那点人心里的光。

他写《尘埃里的花》里的夫妻。丈夫在工沙发厂钉钉,妻子在工厂食堂洗碗,两个人住在城中村,夏天闷热,冬天漏风。他们没有惊天动地的爱情故事,只有一句“我等你回来吃饭”的平淡。罗银湖写这些,不煽情,不卖惨,不灌鸡汤。他只是诚实地记录:这些人,这样活过。他们的忍耐不是麻木,他们的沉默不是无能,他们的相守是这世上最结实的建筑,比任何高楼大厦都扛得住风雨。

这就是罗银湖的立场。他不写成功人士的传奇,不写英雄人物的壮举,不写那些被聚光灯照亮的人。他写的是聚光灯照不到的角落里,那些沉默的、卑微的、被忽略的、被遗忘的人。他写他们,不是因为他们可怜,而是因为他们值得被看见。

我常常想,一个作家选择站在谁那边,比他写什么更重要。罗银湖选择站在小人物那边,不是因为小人物“好写”,而是因为他自己就是小人物。他知道小人物的苦不是一种抽象的概念,而是具体的——是春天水田里冻裂的脚背,是三伏天棉田里晒脱的皮,是孩子开学时凑不齐的学费,是过年回家时买不起的一件新衣服。他知道这些,因为他都经历过。

所以他的文字里有一种很珍贵的品质:不矫情。他不会把一个捡废品的母亲写成圣人,也不会把一个失意的民工写成哲学家。他写他们本来的样子——有缺点,有私心,有软弱,但也有善良,有坚韧,有那种在泥里也要开出一朵花来的本能。

这就是我眼中的罗银湖:一个永远站在小人物那边的人。他的笔,是他们的声音,是他们的纪念碑。他替那些不会写、没空写、不敢写的人,写下了他们活过的证据。

 

三、写作是他和命运和解的方式

 

罗银湖写作,不是为了当作家。

这一点很重要。很多人拿起笔,是因为想当作家。罗银湖拿起笔,是因为不写不行。写作对他来说,不是装饰,不是爱好,不是茶余饭后的消遣,而是活着的方式——是和命运和解的方式,是在黑暗中给自己点一盏灯的方式。

他写过三十多年。累计发表散文、小说、报告文学约八十万字。这个数字放在文学界不算什么,但对于一个白天要种田、要打工、晚上才能写字的人来说,每一个字都是挤出来的。八十万字,就是八十万次在疲惫中坐下来,在灯光下摊开纸,拿起笔。是八十万次和困意搏斗,和生活的重压谈判,和自己的怀疑对抗。

他说过一句话,大意是:写作不是为了让谁看见,而是为了让自己活得更明白。

我特别理解这句话。当一个人在生活中被反复碾压,当你的声音没有人听,当你的尊严被踩在脚下,你总得有一个出口。有的人选择沉默,有的人选择愤怒,有的人选择麻木。罗银湖选择写作。他把那些说不出口的话写下来,把那些咽不下去的苦写下来,把那些藏在心里的光写下来。写着写着,他发现自己活过来了。

他的写作还有一个特点:不为获奖。他拿过“三亚杯”金奖,拿过今古传奇征文奖,短篇被中学选作阅读题,这些他当然高兴,但他从不把获奖当回事。他说过,写作是为了自己,不是为了奖杯。这句话听起来朴素,但真正做到的人很少。很多写作者写着写着就变了,开始琢磨评委喜欢什么,市场需要什么,读者想看什么。罗银湖没有。他写排湖,写稻田,写棉花地,写自己的父亲母亲,写自己的两个儿子,写他见过的那些人。他写他看见的,写他相信的,写他经历的。仅此而已。

这种纯粹,在今天这个时代显得有些“不合时宜”。但恰恰是这种不合时宜,让他的文字有了一种粗粝的、原始的力量。你读他的文章,不会被华丽的辞藻打动,不会被精巧的结构折服,你会被一种东西击中——那种从泥土里长出来的、未经修饰的、带着体温的真实。

我眼中的罗银湖,是一个把笔当成活法的人。笔对他来说,不是工具,是呼吸。不写,他就无法确认自己还活着。而他的呼吸里,带着稻田的水腥气,带着棉田的尘土味,带着一个底层写作者对这个世界最朴素的诚意。

 

四、他用一双种过田的手,托起了两个儿子

 

罗银湖最骄傲的事情,不是发表了多少文章,拿了多少奖,而是“用茧手把两个儿子托成大学生、公务员,把家从泥路带进城门”。

这句话他写过不止一次。每次写,语气里都带着一种朴素的、近乎笨拙的自豪。你能感觉到,对他来说,这件事比他所有的文字都重要。文章是写给自己和别人的,但儿子是刻在命里的。

他是一个父亲。一个从泥里爬出来的父亲。一个在稻田里插过秧、在棉田里摘过花、在工地上熬夜加班、在异乡的夜里想家想得睡不着、却始终咬着牙不松手的父亲。他用那双长满老茧的手——那双在水田里摸过秧苗、在棉田里摘过棉花、在工地上搬过砖、在流水线上拧过螺丝的手——托着两个儿子,一步一步,从村里的泥路走到了大学的校门,从校门走到了公务员的岗位。这条路,他走了二十多年。

他写儿子的成长,写自己怎么一边种田、一边打工供他们读书,写自己省吃俭用却从不让他们缺学费,写自己再苦再累也要让他们知道“读书是唯一的出路”。这些文字读来让人鼻酸,不是因为写得多么煽情,而是因为你知道,这是一个父亲在用命托举自己的孩子。

他写母亲。写那个在乡下的、沉默的、一辈子没有走出过排湖的女人。写她的手,写她的背,写她站在村口等儿子回家的样子。他写父亲。写那个同样沉默的、在土地上干了一辈子的男人。写他的倔强,写他的衰老,写他最终倒在土地上的样子。这些文字里有一种很深的孝道,但不是那种刻意的、表演性的孝道,而是一个儿子对父母最本能的爱和愧疚。

罗银湖的家庭观念是传统的,甚至是有些“老派”的。他相信父辈的粗粝和温柔,相信一个男人应该扛起家庭,相信教育能改变命运。这些观念在今天可能会被一些人嘲笑为“过时”,但你去看看他走过的路,看看他托起来的两个儿子,你就知道,这些观念不是空洞的口号,而是一个男人用一生去践行的信仰。

我眼中的罗银湖,是一个把家庭扛在肩上的人。他的文字里有父爱,有孝道,有对家人的愧疚和感恩。这些东西让他的写作不飘,不虚,不空。它们像锚一样,把他的文字固定在土地上,固定在人心里。

 

五、他心里有星光,所以笔下的人才会发光

 

最后,我想说说罗银湖心里那点光。

他写底层,写苦难,写那些被生活碾过的人,但他从来不是一个悲观的人。他的文字里有一种很特别的质地:苦,但不绝望;悲,但不沉沦;看见黑暗,但始终相信光。

他写《尘埃里的花》,题目本身就说明了问题。尘埃是最卑微的东西,花是最美好的东西。尘埃里开花,不是奇迹,是本能。罗银湖笔下的人物,就是尘埃里的花。他们可以被踩进泥里,可以被风吹散,但他们会开。因为他们心里有光。

这光,其实就是罗银湖自己。

他信善良,哪怕善良常常吃亏。他信劳动,哪怕劳动换不来尊严。他信故乡,哪怕故乡早已物是人非。他信文字,哪怕文字在现实面前常常苍白无力。他信儿子,信妻子,信那些在深夜里陪他一起熬过的人。

他不是一个天真的人。他见过太多的苦,太多的不公,太多的无奈。但他选择相信。这种相信不是盲目的,不是因为没见过黑暗,而是因为见过了黑暗,依然觉得光值得等。

他写排湖的水。写湖水在阳光下泛着光,写渔火在夜里亮着,写水鸟在湖面上飞过。他写这些的时候,你感觉他不是在写景,他是在写自己心里那片湖——那片无论被生活搅得多浑,最终都会沉淀下来、重新变清的湖。

他今年六十三岁了。写自己老了,写身体差了,写精力不如从前了,写有时候写不动了。但他放不下笔。他说,只要还能写,就会一直写下去。这种坚持不是出于什么宏大的使命感,而是因为写作已经长进了他的骨头里,成了他的一部分。就像呼吸,你不会问一个人为什么要呼吸,他只是需要呼吸。

我眼中的罗银湖,是一个心里有星光的人。这星光不是别人给的,是他自己在黑暗中擦亮的。他用这星光,照亮自己的路,也照亮他笔下那些人的路。

 

六、他不是英雄,但他活成了自己的光

 

写到这里,我忽然觉得,我其实已经见过罗银湖了。

不是用眼睛见的,是用心见的。他就在他的文字里——在排湖的水汽里,在稻田的水洼里,在棉田的烈日里,在夜班后的灯光里,在那些被生活碾过却依然开着的尘埃之花里。

他不是英雄。他没有拯救过谁,没有改变过世界,没有留下什么惊天动地的伟业。他只是一个普通的农民,一个种了一辈子棉花和水稻的人,一个普通的工人,一个普通的父亲,一个普通的写作者。他的名字不会被写进文学史,他的书不会被摆在畅销榜上,他的故事不会被拍成电影。

但那又怎样呢?

他活过了。他用自己的方式,活成了一个有尊严的人。他用一双种过田、长满老茧的手,托起了两个儿子的未来。他用一支笔,记录了一个时代的底层声音。他用自己的苦,酿成了别人的光。

我眼中的罗银湖,就是这样一个人——脚踩泥、手有茧、眼里有弱者、心里有星光。他本人,就像他写的那些人——不耀眼,但耐看、耐活、耐得住岁月。

他不是英雄。但他活成了自己的光。

而我,一个从未见过他的人,因为读过他的文字,也觉得自己心里亮了一下。

这就够了。

 

(注:来稿已获作者授权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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