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文

“光宗耀祖”的误区

郭松2026-09-05 03:23:20

“光宗耀祖”的误区

 

作者:郭松

 

常听一些人念道::“贾不假,白玉为堂金作马。”知道这些人想借《红楼梦》的俗谚歌谣,来沾点贾氏的贵气。  

封建社会早就消亡了,但消亡的是制度,封建思想仍然存在着,尤其是氏族中攀祖附贵的观念,仍是一些人极为热衷的追崇。  

就拿《红楼梦》来说,贾、王、史、薛四大家族,乘的就是祖上荣光:贾氏的“贾不假,白玉为堂金作马”;史氏的“阿房宫,三百里,住不下金陵一个史”;王氏的“东海缺少白玉床,龙王来请金陵王”;薛氏的“丰年好大雪,珍珠如土金如铁”。  

一些人似乎不情愿把这种观念从新思想中剥离出去,认为祖上荣光也是应当承袭的遗产。但凡有祠堂的,祖上大抵非富即贵、抑或历史上留下过浓墨重彩———这是氏族的荣耀。即便是家道破落,后人也守着这块宗牌。攀祖附贵成了追崇,没有显赫族史的人,往往也会以姓觅贵,哪怕没有血统,只要姓氏对得上,也要炫耀一番。这不奇怪,几百年前是一家嘛。 

可真要认祖归宗就难了,刘邦、朱元璋的祖上是谁呢?史书上,只有他们的后人,却考证不出他们的祖宗。他们是“草根皇帝”,籍籍无名的祖宗就算再有本事,也是传不过几代的。元朝人石君宝,悟出这个道理:为人者,或为显祖的后人、或为后人的显祖。他悟出一个让国人摆脱不了的魔咒———“光宗耀祖”。 

人活一世,草本一秋。“光宗耀祖”作为一种氏族观念,虽说格局狭隘但也还算积极。做显祖谈何容易,更多人无非想出人头地,以飨后人的缅怀罢了。但出人头地就要去搏取功名利禄,“光宗耀祖”就要有满足氏族欲望的资本。  

《无常经》说:“常求诸欲境,不行于善事。”“光宗耀祖”源于一些人以氏族情怀为借口,打开的却是邪恶的欲望之门。“一人得道,鸡犬升天”“蝇附骥尾而致千里”,欲念的狭隘性与私利性,使氏族人都成了追名逐利者,“故天降大任于是人也”也蜕变成以光宗耀祖为己任。  

清朝大贪官和珅,就是在魔咒下变成了魔鬼,一首绝命诗,道出了他“光宗耀祖”的劫数:“对景伤前事,怀才误此身,余生料无几,空负九重仁”。  

“光宗耀祖”观念在中国有源远流长的传统,很大程度上是“修齐治平”思想的社会基础,是“家国同治”传统的自然延伸。对于公职人员来说,“光宗耀祖”其实本非原罪,内心存有这种想法无可厚非。问题是,什么是真正的“光耀”。反观一些落马的贪官,均似“土豪宅主”发烧友,说明“错误光耀观”仍有市场。

我们不一概反对“光宗耀祖”,但要警惕寄生其间的隐性腐败。人的欲望是反腐败的“假想敌”,权钱交易等显性腐败易被侧目,隐性贪欲似被忽视。如人情社会看重敬老尊亲、光耀门庭等,做事有基于制度的“理性罗盘”,更有源自世故的“文化算盘”。一旦以亲缘、血脉为黏合剂的利益网结成,“情、理、法”复杂换算,公众之恶就可能被家族看成荣耀。

传统社会呈现“边界弱”的特征,人情关系是最常见的搅混剂。现代社会在加速“边界化”,大众都需磨合适应权力、利益的“毛边棱角”,公职人员的行为伦理正是参照物。如公职人员“有权就任性”,在生活中呈现“扩张感”,就会造成社会的情绪性紧张,引发信任链条紧绷。一些富甲一方的商人赚了钱回乡后,按照其对“光宗耀祖”的理解做的一些事,虽不鼓励但也无从非议,但官员不能做这样的事。

大体上,转型社会有三大关键性主体:一是政界,二是商界,三是学界。如政界和商界走得太近,甚至连生活方式都别无二致,就可能出现民间话语的“特权焦虑症”,以极化心态放大对官员的“合理怀疑”,不放过每个可能的“踩官”话题。

可能有人会说,这种“错误光耀观”源于孔孟,但同系儒家根脉的香港、新加坡等华人社会,怎么就例外了呢?问题可能在于,其在治理体系现代化过程中,深谙“舍个人私隐,得社会公信”的舍得之道,在法纪约束上做加法、在自我欲求上做减法,一面剥离附加在公权上的超国民利益,一面展现对公仆言行标准更高的诚意,达成官民互信特别是对“足薪养廉”的默契感。

在华人社会,默契即“沉默契约”,有时比合同来得实在。故此,这些地方奉公守法、体面稳定的公职生涯,本身就光耀。作家二月河曾说,历史上出大官是家族荣耀,但贪赃枉法则家族成员都抬不起头;因此,当官不一定要发财,家族荣誉、社会尊重也是“收入”。

一些留学生刚到中国,就不解地问:“人情味到底是什么味?”其实,借着“光宗耀祖“等人情味很浓的话题,让生活中多点“法治感、现代性”,值得且行且深思。

“光宗耀祖”本身不是原罪,误区在于把它当成搞特权、以权谋私的遮羞布。这个观念确实有很深的传统文化根基,也曾经是激励人奋斗的动力,但如果把它理解成“一人得道、鸡犬升天”,那就跑偏了。

问题不在于“要不要让家族荣耀”,而在于不能拿公权去撑“光宗耀祖”的门面。在落马的官员中,不少人把“光宗耀祖”当成贪腐的起点,结果不仅害了自己,也害了家庭。

传统意义上的“光宗耀祖”,更多是鼓励读书人“修齐治平”,通过正当努力给家族争光,本身带有激励作用。但在“官本位”思想影响下,它容易变质成“当大官、回乡有面子、拉亲戚一把”的扭曲观念,这就成了特权思想的温床。

很多贪腐案件是“全家腐”,背后往往就有“一人当官、全家沾光”的观念,等级观念、裙带关系,以及“当官做老爷、光宗耀祖和封妻荫子”等观念。   

毛泽东同志曾说过:“恋亲,但不为亲徇私;念旧,但不为旧谋利;济亲,但不以公济私。”这才是处理“小家”和“大家”关系的正确态度。

 

作者简介:郭松,四川古蔺人,川大本科生,贵大研究生,从军23年,从检16年,在《散文选刊》《散文百家》《边疆文学》《检察日报》《云南日报》《春城晚报》等发文130余篇,获中国散文年会“十佳散文奖”,4篇散文被选为初高中语文试题。

 

(注:来稿已获作者授权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