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文

重建,亦是传承

刘敦楼2026-05-12 13:15:03

随笔杂谈

 

重建,亦是传承

——由“古镇复建”之争说开去

 

文/刘敦楼

 

现在人们到各地旅行,倘若想看,随时都可以看到当地重建或仿建的古镇、老街及单体古建筑等。从江南水乡的青砖黛瓦到西北高原的黄土夯墙,从岭南骑楼的趟栊门到西南古镇的吊脚楼,风格各异,颇吸引眼球,为各地旅游景区增添了不少古朴浑厚的色彩。

然而,由于历史古建兴建过程中出现了一些问题,批评指责甚至否定之声也一直是如影随形。有些人斥其是“劳民伤财”,这些“假古董”不值得宣传肯定,进而主张叫停古镇古城建设;有些人则理性看待这件事,认为在原生古建日渐稀缺的当下,有依据有选择的重建或整修一些古建项目,正是传承历史建筑文化的首选路径,不应因出现个别劣质项目就全盘否定。争议的背后,实则是人们对古建兴建的认知偏差。在我看来,兴建古建本身并没有什么不对,关键在于如何建出符合历史本来特质的能带来综合效益的高质量古城古镇。不必因部分盲目重建或仿建的失败案例而因噎废食,只要坚守重建有依据、恪守修复准则、承载文化内涵,合理量力而行,兴建古建便是传承文脉、惠及当下、滋养未来的有益之举。

围绕古建兴建的争议中,最大的诟病恐怕莫过于少数地方复建古镇古街出现“盲目跟风”和“粗制滥造”,陷入了功利化的误区,造成巨额投资打水漂。具体表现在无视本地历史文脉,随意照搬江南水乡的小桥流水,或复制北方古城的红灯长廊,建起的“古镇”、“古城”千篇一律,楼台亭阁是必建项目,“美食一条街”里的各式小吃的老字号品牌和其味道都差不多。既缺乏地域特色,也缺乏当地文化灵魂,最终沦为门可罗雀的“空城”或烂尾工程。如官媒早先披露的南方某古城兴建投资20多亿元建成后,几年下来累计亏损10多亿元,便是盲目兴建的惨痛教训。更有甚者,有个别地方擅自拆毁原生古建,取而代之的是粗制滥造的仿品,用现代水泥砂浆替代传统糯米灰浆,用机制普通青瓦替代手工黛瓦,严重损坏了真正的历史遗存,打造出来的是没什么文化价值的“伪古建”,几乎无游客光顾,这种行为无疑是对历史文化的不尊重,也难怪会遭到公众的质疑与批评。这样的失败案例,成为部分人叫停古建兴建的“理由”,也模糊了“劣质兴建”与“合理高质兴建”的本质区别。同时,也使得有些地方保存和发掘本土文化,发展新的旅游项目工作趋于保守起来,对一些经过充分论证,确定有较高价值的古建兴建项目,他们是不愿上,也不敢上,坐失文旅发展和古建保护的良机。

出现这种情况,因噎废食的态度和做法显然是不可取的。不能因为少数劣质古建项目的存在,就全盘否定过往工作,或停止所有古建兴建与整修项目。事实上,在历史建筑文化的保护与传承中,兴建和整修本就是一种正常且必要的方式,也是延续文脉的必然选择。打开中国建筑史,几乎所有现存的千年古建,都并非原生状态,而是经过了历代的修缮与重建得以保存下来的。就拿北京故宫来说,它作为世界文化遗产,从明永乐年间建成至今,历经六百多年风雨,多次遭遇火灾、甚至战乱的损毁,我们如今看到的太和殿、乾清宫,早已不是最初的模样,而是明清历代皇帝多次修缮、重建的结果;又如在中外游客中名声较大的苏州园林中的诸多名园,也曾在历史长河中多次遭遇荒废、损毁,如今的景致,大多是近代以来,当事人依据史料记载和古画复刻重建的;山西平遥古城,作为我国保存最完整的明清北方古县城,也在岁月侵蚀中多次受损,正是后来通过科学的整修与局部兴建,才得以保留其完整风貌,成为世界文化遗产的。这些案例显然是在告诉我们,“兴建”“整修”从来不是保护历史建筑文化的“违逆行为”,而是使其得以延续生命力的重要方式,也是文化传承的应有之义。在古建的重建或仿建过程中出现一些失误,只要我们能做到及时纠正,深刻地吸取教训,不再重蹈覆辙,确保这项工作持续向好,终究会被历史原谅的。

尤其引起我们深思的是,当下我国原生古镇、古城的现状早已不允许我们“守株待兔”式地保护,继续合理地、有重点地兴建古建已是迫在眉睫。根据国家文物局、住建部2025年最新统计,我国官方认定的历史文化街区仅1300余片,相较于我国几千年的文明史和960多万平方公里的国土,这显得极为稀缺。据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初步数据,我国仅明清时期的古城镇遗址就超过万处,但目前能达到“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标准、保留完整风貌的不足千分之二,且未被纳入保护名录的古建遗址和传统街区正以每年3%-5%的速度消亡。在这样的背景下,若一味强调“原生”,拒绝任何形式的兴建与整修,许多珍贵的历史建筑文化将会不断地消失在岁月中,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与遗憾。在当下盛世,继续有依据、有规划的开展古建兴建,就成为通过另一种形式延续历史文脉的十分必要的举措。这样做,既无愧时代,又造福后人,还会被刻石铭记,流芳百世。

叫停甚至百般反对古建兴建的声音,往往混淆了“有依据的合理兴建”与“无中生有的盲目造假”的本质区别。真正有价值的古建兴建,从来不是凭空假造,而是以扎实的历史史料和考古发现为依据,严格遵循“修旧如旧”的原则,力求还原古建筑的本来面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明确规定,不可移动文物的修缮、迁移、重建,必须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和最小干预的原则,确保文物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陕西商南西街古城的复建便是如此。这座始建于明成化十三年的古城,1919年被一场凶猛的泥石流摧毁,沉寂百年后,于2017年由当地政府启动重建。文物保护部门和专家及工匠师傅们严格参照老图纸,复刻青砖黛瓦、飞檐翘角,甚至还原了街道门面的老字号招牌,最终让这座消失的古城重见天日和焕发生机。现在它不仅成为当地的一张亮丽的文化名片,而且让游客得以触摸到那段被尘封的历史。这种合理兴建,不仅没有浪费资源,反而实现了历史建筑文化价值的回归。

一座有价值的古镇重建,一条能明显带来香火气的老街的还原,从来不是孤立的老建筑集群,而是集建筑艺术、民俗文化、生活方式于一体的“活态博物馆”。浙江乌镇建设便是典范。通过“东栅观光,西栅度假,乌村亲子”的精心规划和实施,基本原汁原味地保留了江南水乡的建筑风貌,同时引入了非遗工坊、民俗表演等业态,让游客在游览中感受江南文化的魅力,同时带动了当地旅游、餐饮、住宿等产业的发展,让当地百姓在传承文化的同时,又获得了实实在在的经济收益。又例如南京老门东的修建与维护,则通过金陵匠人街引入剪纸、云锦等非遗项目,引导游客参与制作,推动非遗从“静态展示”向“生产性传承”转型,让兴建的老街成为文化传承的“孵化器”,实现了文化保护与民生改善的双赢。

有人质疑:“重建或仿建的古城古镇和老街道,再像也不是文物,能把一些现存遗址保留下来就足够了。”这种观点,恰恰忽略了古建兴建的长远价值,混淆了“当下价值”与“未来价值”的关系。其实,今天我们所珍视的千年古建,在它们建成之初,也只是当时的“新建建筑”,并非与生俱来就是“文物”。它们之所以能成为文物,是因为它们承载了特定时代的历史信息,经过岁月的沉淀,成为了传承文明的载体。

同样道理,今天我们依据可靠史料、遵循相关维护原则兴建的古建,只要能够准确承载地域历史文化,能够反映特定时代的建筑艺术和社会风貌,那么百年之后,它们也会成为或继续成为后人眼中的“文物”。我们不能因为它是“重建”、“修建”或“仿建”而无视它的传承价值和长远的文化价值,更不能因为个别失败案例,就否定所有合理兴建的努力。

历史建筑文化的传承,从来不是一成不变的“守旧”,而是动态的“延续”。“修旧如旧”和“有依据兴建”,本质上都是为了让历史文脉得以延续,让后人能够触摸到历史的温度。我们不能用“原生”这一把尺子,否定所有的兴建行为,更不能因为部分项目的失误,就因噎废食、断然叫停。正确的态度应是积极而为,有据精准实施,谱写历史文明传承与发展建设新篇章。

 

(注:本文已获作者授权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