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在乡土
作者/池征遥
1971年的7月,金冲的夏天来得格外早。知了在老槐树上声嘶力竭地叫着,空气里弥漫着泥土被暴晒后的焦味。我站在村口,手里攥着那张即将带我离开这里的车票,最后一次回头望向我生长的地方。这一眼,仿佛要将这些年的光阴,全部刻进脑海里。我在这里生活将近九年,然后去西藏,去甘肃,还去了非洲。半个世纪过去了,许多往事仍历历在目。
金冲的夏天,总是从麦场上的尘土味开始的。那时候日头毒辣,把打谷场晒得滚烫,麦秸垛像巨大的蘑菇散落在角落。侯木匠就蹲在那儿干活,他是金冲离不开的人,从耕地的犁铧到家里的棒锤,没有他做不来的物件。那天他正削着木楔,准备给石滚椎头,我和堂弟正远、邻居玉龙和大福等四五个小孩在旁边疯跑,追逐间我没留意脚下,侯木匠那把刚磨过的斧头,死死咬在了我的脚心。血瞬间渗出来,染红了伤口。侯木匠吓了一跳,赶紧抓了一把木屑敷在伤口上,颤抖着声音说:“太险了,幸亏斧头是平躺着的,只割破了一层皮,否则后果不堪设想”。那时我们这些几岁的孩子,就像大人们说的“像个猴子闲不下来,哪里热闹就往哪凑,连猪狗都嫌弃”。这是金冲给我留下的第一个深刻的印记——关于痛,关于铁器,也是关于这片土地粗粝的开场。
但这并不是结束。没过几天,我和邻村灯城的小伙伴在上学的路上,走到金冲前的小山头时,王基久突然窜到背后猛地踢了我一脚,然后扑过来要抢我的网梭子,我左右躲闪,打闹中失手,将正在刻竹片网梭的那把弹簧小刀子捅进了他的大腿。看着他鲜血染红裤管,我被吓得魂飞魄散,那是第一次直面自己对他人造成的伤害,尽管后来镇上派出所来人认定是误伤,仍抹不掉他脚上留下的那颗米粒大的伤疤。
金冲的日子,就是这样在嬉笑与惊悸中度过,像田里的水,看似平静,实则暗流涌动。
夜幕降临,村庄陷入深沉的黑暗。那时候的金冲还没有电,家家户户点的是煤油灯。我最怕擦那玻璃罩子,稍不留神指尖就会被划破,渗出的血水和煤油味混在一起,成了夜晚特有的记忆。
炎炎夏日,孩子们会陪同大人去瓜地守夜。躺在瓜棚的瞭望架上,四周是飞着的萤火虫,蛙声此起彼伏,风从丘陵的褶皱里吹过来,带着草木和泥土的味道。我盯着头顶璀璨的星空,心里却总是悬着一根弦,不是怕贼偷西瓜,是怕蛇。
金冲的蛇太多了,大旱那年在新塘捞鱼罩住了一条大水蛇,以为是一条大鱼,抓起时蛇还吐着信子;在高塘边采鞭杆草药,一条土斑蛇突然从草丛中探出头来,差点被它们咬了。在家里也常遇见蛇。有一次,看到一条土斑蛇盘在鸡洞口;还有一次看到一条四脚蛇爬上房梁。在这个万物有灵却又充满野性的地方,人类和蛇虫鼠蚁,成了共享这片屋檐的邻居。
那时候,我常常一个人胡思乱想,我是不是很笨。我是个不爱算数的孩子,从水口农中到五七学校,再到水口中学,数学课让我头疼欲裂。我偏好文学,喜欢琢磨字眼里藏着的悲欢,就像琢磨侯木匠手里的木纹,或者史金贵大厨锅里翻滚的红烧肉。那史大厨是村里红白喜事的主心骨,一二十桌流水席都不在话下。他那先天有眼疾看不见东西的儿子史良仓却会拉二胡,会算命。在我心中,他们仿佛天上地下无所不通,无事不晓。有时我会想起那个英俊潇洒的许宝贵,他是上海警备师退伍回来的,本来是大队的工宣队员,后来到了公社,成了风云人物,不久招工去了蚌埠电厂,却在一场意外中触电身亡。老许头伤心欲绝,村里人各种说法都有。那时我不懂得什么是命,为什么生命会如此脆弱,更不知什么叫因果报应,只觉得死亡像一阵风,随时可能吹灭谁家的煤油灯。
夜深了,村子静得像一面镜子,我想起了文江表哥。家里只剩下我一个人的那段日子里,是他陪我睡了一年多。那张竹笆床很大,铺垫是稻草,表哥睡在外侧,我缩在里头,经常把被单扯到一边,他也不恼。在那一年多的时光里,他的呼噜声是我最大的安全感,让我觉得这空荡荡的屋子并不孤单。
天亮了,金冲的一天是从田间开始的。拔秧、插秧、刮秧,这些活儿我早早就学会了。印象最深的是坐在秧骑上拔秧,还有插秧,水田里的泥巴软绵绵的,蚂蟥时不时叮在腿上。我弯着腰,手里捏着秧苗,一株株往泥里插。那些大姐大嫂经常戏弄我们小孩,一边唱着情歌,一边把我们围在秧田中,泥水洒了我们全身。夏天真热呀,日头晒在背上,汗水流进眼睛里,涩得睁不开。记得那一年割稻子,眼睛突然一花,脚下一滑,手里的镰刀尖子划过我的大脚趾,鲜血直流,瞬间染红了田里的浑水。我慌了神,随手抓起一把田泥按在伤口上,泥巴混着血,凝固成黑红色的痂。那伤口后来留下了一个小小的疤痕,成了我少年岁月的勋章。
除了这些,打场也是重头戏。风鼓、扠引、板掀,这些农具在我手里渐渐有了灵性。特别是扬场,趁着风势,把稻粒和混着麦糠的麦粒抛向空中,金黄的稻子和麦子像雨点般落下,草壳则随风飘远。那一刻,看着满地的金黄,心里的成就感能盖过所有的疲惫。
金冲的夏天真的很美。我放过牛,放过猪,放过鹅鸭。我喜欢和姐姐在高塘里坐大盆摘莲蓬摘棱角。傍晚,我和小伙伴们会结伴去水库和池塘游泳洗澡。我们还会结伴去池塘和水库罩鱼,自编的鱼罩往水里猛地一扣,运气好能罩住几条鱼。更多的时候,是去钓虾、下黄鳝笼。抓泥鳅更有趣,把手伸进泥里,感觉到泥鳅在指缝间滑动,猛地一握,就能抓住。抓螃蟹则需要胆量,翻开水田溪边的土块和石头,下面往往藏着张牙舞爪的螃蟹。小心翼翼地捏住它的背壳,它就无可奈何了。要是动作慢了,就会被它的钳子夹住,疼得你直甩手。但螃蟹的肉很鲜美,蒸熟的壳红得像火,掰开壳,里面是满满的蟹黄,香得让人流口水。还有螺蛳和河蚌,可惜打捞上来后都喂了老鸭。
最难忘的是那次抓鱼。我背着大外甥冒着大雨去水库张鱼,一条大鲢鱼把我们拖进了深水区,为了抓住它,差点被淹死。每次去抓鱼都把自己弄成了泥人。
金冲的秋天,是金色的,也是红色的。当第一缕秋风拂过田埂,家家户户的门前屋后,便都摆开了阵势。大匾小匾,一字排开在院子里,晒着刚收上来的谷物,金黄的稻谷,饱满的玉米,在阳光下泛着诱人的光泽。除了谷物,还有红彤彤的辣椒,像一串串小灯笼,挂在屋檐下。豆子、花生、大蒜,也都各得其所。仿佛一幅色彩斑斓的油画,充满了丰收的喜悦。
金冲的冬天,最让人期待的就是杀年猪。那是村里的大事,谁家要杀年猪,提前几天就会通知左邻右舍来尝鲜。堂姐夫谢文金是杀年猪的总指挥,他手里拿着一把明晃晃的尖刀,眼神专注而沉稳。随着一声猪叫,鲜血喷涌而出,流进事先准备好的盆里。“好!”围观的大人们会发出一声喝彩。猪杀完了,接下来就是分割、腌制。史大厨会教大家怎么腌咸鱼、咸肉。盐巴均匀地抹在肉上,然后一层层码进大缸里,压上石头。“这样腌出来的肉,才够味。”
……
我离开这片土地后,每去一个新地方,都是一段全新的人生。但我也知道,无论我走到哪里,金冲,永远是我魂牵梦绕的故乡。那里的十三个姓氏二十多户人家像河水一样在我心中流淌,风在我的记忆里总带着泥土的芬芳,也带着一丝离别的忧伤。
当年我离开金冲,朝着村外的大路走去时,仿佛听到有人在呼喊:“三一仔别忘了回来。”金冲是我出发的地方,岁月流转,乡心永驻,这个声音一直延续到今天。我现在西安,父母都已早逝。人行千里外,不忘来时路。我的身后,永远是金冲;前方,永远是远方。
(注:本文已获作者授权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