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红楼梦》,与“红学”无关
作者:逃之夭夭
《红楼梦》可以说是中国古典文学作品中的一个另类了,无论从思想深度还是文学造诣来说都是空前绝后的,但是更神奇的是,它还开创了一个先例:一部小说可以造就一个学术派别--“红学”,此一门派可谓博大精深矣,不但有学会、学刊、《红楼梦大词典》,还有各种多如牛毛的研究机构,百家争鸣、百花齐放、欣欣向荣。“红学”内部又是门派林立、盘根错节,从最早的“索隐”“考据”两大门派衍生出支脉无数,每日里各种唇枪舌剑、刀光剑影、面红耳赤、你死我活,既有华山论剑的大气磅礴,又有街头斗殴的白刀子进红刀子出,气象可谓盛矣。
更有各路顶尖高手,高坐钓鱼台,冷眼观世界,不钓誉、不沽名,或有少壮派忽出惊人之论,或有老宿敌旧调重弹,顿觉精神抖擞、神清气爽,捉笔拈须,一挥而就,一纸宏文,翩然而去,刹那间云收雨霁,各种赞许、稿酬、职称、职务,如同太上老君的金刚琢一样尽收囊中,更如《三体》里的“二向箔”无坚不摧;还有各种徒子徒孙,攀龙附凤,扯旗作皮,以第二至第N作者列名分羹,一时间盘清碗净、酒足饭饱、名利双收,皆大欢喜;更有绝世高手,修得独孤九剑,指天骂地、唯我独尊、横扫天下、寸草不生。如此热闹江湖,倘令贫病而死的曹雪芹泉下有知,不知作何感想,会不会“垂死病中惊起坐,残灯无焰影幢幢”?
当下想读《红楼梦》,我个人一点愚蠢的建议就是直接读就好了,千万别去读任何的“红学”著作,被“红学”打扮过的《红楼梦》就像刘姥姥在大观园吃的茄鲞,茄子倒是茄子,却根本不是茄子的味道了。《红楼梦》本是一本风流蕴藉的书,与“红学”大师们戾气盈天的做派格格不入,还是敬大师而远之为好,至于各种“脂砚斋”批本的《红楼梦》,有人说这个“脂砚斋”就是个骗子,而且还是两个,后一个是打着前一个骗子幌子的新骗子,这一点“不管你们信不信,我反正是信了”,“脂批”读了一堆,殊觉无益,大概是迎合了“索隐”“考据”的需要,所以便被抬高到了比《红楼梦》还高的高度,但从最早涉及曹雪芹和《红楼梦》的记载来看,一个字都没有提到这个什么的鸟“脂砚斋”。
行文至此,必须自责一下,好像人家谁都不行,就你自己是瓣蒜了,其实不是这个意思,好的作品(典型如《红楼梦》)可以有无限的解读空间,有一千个观众,就有一千个哈姆莱特,有一亿巴西球迷,就有一亿个巴西队主教练。读书如盲人摸象,个人的高矮不一样,关注的部位不一样,结果也会不一样。以《红楼》之博大,我实无力目其全豹,仅就一斑而言,批判一下万恶的封建包办婚姻制度吧。
贾宝玉眼中,女孩子都是“水做的骨肉,我见个女儿,便觉清爽”,男子则是“泥做的骨肉,见了男子,便觉浊臭逼人”;而婆子们,则是“沾惹了男子气息,比男人更可恶”了,这就是著名的“水泥学说”(现在有人居然说李宇春直接是水泥做的,更可恶)。比男人更可恶固然是沾惹了男人气息,但《红楼梦》里的女儿们又有几人的婚姻是幸福的呢?宝黛钗三人自不必说,整部《红楼梦》都是围绕他们的爱情悲剧写的,十二钗的其他人也基本没有一个幸福的,元春横死,迎春被虐致死,探春远嫁,惜春看破红尘出家,正应了“原应叹息”四个字,李纨、湘云青年守寡,可卿上吊,熙凤被休,巧姐险些被卖掉,妙玉沦落风尘。太多的不幸大多来自家庭包办婚姻,唯一两情相悦的宝玉黛玉也被生生拆散,魂归离恨天,泪洒相思地。我常常也想,即使黛玉不嫁宝玉,难道就不能有个好的归宿,但越想越害怕,倘真如此,黛玉的结局大概率是会嫁给薛蟠了(此处似有伏笔,《红楼梦》第二十五回《魇魔法姊弟逢五鬼 红楼梦通灵遇双真》写到薛蟠“忽一眼瞥见了林黛玉风流婉转,已酥倒在那里”),黛玉在贾府唯一的依靠便是贾母,贾母一旦去世,以贾赦贾政贾链之辈之薄情寡义,断不会如何关心爱护她,薛姨妈对薛蟠是无原则的溺爱,一旦薛蟠对黛玉有所图,薛姨妈肯定会找王夫人商议(毕竟是亲姐妹嘛),而王夫人我认为是《红楼梦》第一蛇蝎心肠之人(逼死金钏、贬死晴雯、纵容凤姐为非作歹,却动不动念佛诵经),就因为晴雯“眉眼有些像你林妹妹”火冒三丈,非逐之而后快,足见她平日里也并不喜欢黛玉,只是碍于贾母的面子不敢表现出来罢了,一旦贾母不在,她未必会容得下黛玉,下手是迟早的事。
《红楼梦》的主线之一便是主张恋爱自由,这当然是颠扑不破的永恒主题,旧社会包办婚姻确实也带来太多不幸的婚姻。所幸新中国成立后颁布的第一部法律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1950年5月1日开始施行)。当然这部法律也有一些措施比较激进,据老人们回忆,当时的民政助理员可以现场办理离婚,而且不需要双方都到场,只要是妇女一方找到民政助理,说本人的婚姻系包办婚姻,民政助理当场就会签发离婚证并且立即生效,无需征求男方意见。于是当年离婚便成了一件非常时髦的事情,甚至出现一些品行不良的人家以结婚为饵骗取男方彩礼后,再以包办婚姻为由离婚,如此反复行骗。
有一次与一位父执辈饮酒,聊起往事,他老人家是家里老小,三四岁的时候家里大哥已经二十好几了,从小家里就给大哥订了一门娃娃亲(典型的包办婚姻),从女孩子七八岁的时候就每年送彩礼(三担六斗麦子,一担十斗,就是36斗,每斗30斤,三担六斗就是1080斤),一直送了十年左右,终于把媳妇娶进了门,结果正赶上新《婚姻法》公布,新娘子一对号,正好自己是包办婚姻,于是便打闹着要去离婚,大哥一家当然是不同意了,毕竟每年三担六斗麦子可不是一个小数目,十年下来几乎是一个天文数字了,离婚,实属生命不能承受之重。于是对新娘加强看管,生怕一不小心跑去离了婚,生米煮成熟饭,三百六十斗麦子归天。新娘一看看管严密,便也不提此事,只是安生过日子,时间一久大哥一家也就放松警惕了。某一日,大家都下地劳动去了,只有新娘子和小弟弟在家,当时小弟弟圪蹴在门口玩土,见新娘子打扮得利利索索,挎了个包袱出来,拍了拍小弟弟的脑门,也没说话,径自出门去了。
新娘子刚出村口,就听见村子里有一个奶声奶气却又是声嘶力竭的声音在喊“新媳妇跑了--新媳妇跑了--”,却是小屁孩爬上屋顶撕开嗓子喊人,新娘子待要再跑时,却是裹了小脚,怎么也跑不快,很快又被家人邻居给抓了回来。“从那以后好几年,我大嫂看我的眼神都是杀人的眼神”父执辈喝了口酒,摇摇头笑了,“那后来怎么样了?”“后来生了孩子,也就不跑了,两个人一辈子也没红几次脸,都活到九十多岁。”
离题太远了,我只是讲了一个真实的身边故事,此事与《红楼梦》无关,更与薛蟠以及黛玉没有半毛钱的关系。还是回到《红楼梦》吧,姑且不论曹雪芹是不是曹寅后人,他毕竟是见过繁华盛世的人,也是见过繁华过尽的人,他的结局很悲惨,四十多岁英年早逝,幼子先他数月夭折,留下的寡妻还是再婚不久的新妇,未完成的《红楼梦》书稿还在家里的破柜子里不知该托付于谁。最后还是引敦诚《挽曹雪芹诗》结尾,共同缅怀这位伟大的作家吧。
挽曹雪芹诗
其一
四十萧然太瘦生,
晓风昨日拂铭旌。
肠回故垅孤儿泣,
泪迸荒天寡妇声。
牛鬼遗文悲李贺,
鹿车荷锸葬刘伶。
故人欲有生刍吊,
何处招魂赋楚蘅?
其二
开箧犹存冰雪文,
故交零落散如云。
三年下第曾怜我,
一病无医竟负君。
邺下才人应有恨,
山阳残笛不堪闻。
他时瘦马西州路,
宿革寒烟对落曛。
作者:逃之夭夭
来源:Enjoy英卓读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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