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文

闲读偶记

罗里宁2024-01-28 09:28:06

闲读偶记

 

作者:罗里宁

 

读《李离传》

 

《史记·循吏列传》《李离传》记载:“李离者,晋文公之理也。过听杀人,自拘当死。文公曰:‘官有贵贱,罚有轻重。下吏有过,非子之罪也。’李离曰:‘臣居官为长,不与吏让位;受禄为多,不与下分利。今过听杀人,傅其罪下吏,非所闻也。’辞不受令。文公曰:‘子则自以为有罪,寡人亦有罪邪?’李离曰:‘理有法,失刑则刑,失死则死。公以臣能听微决疑,故使为理。今过听杀人,罪当死。’遂不受令,伏剑而死。”

以上记载,翻译成现在的话,就是李离是晋文公的一个审判官,因为手下错判杀了人,他下令将自己逮捕,要判自己死刑。晋文公知道了,帮他推卸责任,说这不是他的错,是他部下的错,他不必负这个责任。李离说他是这个部门最大的官,位没有让给过部下,利也没有分给过下属,现在错判杀了人,却把罪过推给他们,这做法没听说过。晋文公无奈,就把自己搬出来,他问李离,你认为自己有罪,那么我是不是也有罪呀?李离这样回答:“审理本身也有法律,给人判错了刑,自己就应该受刑,错判死刑而杀错了人,自己就要被判死刑。您认为我可以分剖细微决断疑难,所以才让我做审判长。现在错判杀了人,有罪应死。”遂不接受晋文公为他开脱的命令,拔剑自杀而死。

这是古代封建社会官员严于律己的一个典型事例,这样一个事例,足以让古今许许多多大大小小的官员汗颜,也让人难以望其项背。

读完这个传,我就这样想,古代封建社会的官员,按说在管理上应该不是很严格,那时候社会制度落后,没有先进思想的指导,出现像李离那样严于律己的官员,不管是偶然的还是别的什么,也还是令人不可思议的,他们应该像现代某些官员那样,见钱眼开,遇事绕开才对的呀。可李离的事迹,就清清楚楚地记在《史记·循吏列传》里,不能不让人相信,他确确实实是存在的。我还这样想,我们常讲的责任和担当这两个词,在古代封建社会官员李离身上,得到那么具体的体现,更是令人吃惊的。何谓责任?何谓担当?责任,是指必须承担的使命,担当,是指接受并负起责任。那么有责任敢当担,是不是应该成为一个人,特别是一个公职人员为人处世的基本原则呢?譬如一个人,不论从事什么工作,身居什么职务,要想把工作做好,要想在社会上立足,就必须首先是个好人,而好人的一个重要的前提,就是有责任敢担当。不然,见了好处就想捞,出了事故就想往外推,这样的人你能说他是好人吗?古有所谓“忠义仁孝”,这四个字,哪一个不是由责任和担当来作支撑,就说大家最熟悉的“孝”字吧,有人任凭家里父母老人沦落街头,有人不顾一切地尽心守护在父母老人病床跟前。——假如一个人连自己的父母长辈都不想和不能尽到责任,就很难想象,他对待别人,对待工作,对待单位,对待国家,还能做到尽职尽责。从某种意义上说,责任就是担当,没有责任,不敢担当,就不可能成为“忠义仁孝”的人,也不可能成为一个好人。

责任和担当,是对一个人,特别是对一个公职人员的最基本的要求。掌握一定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不管你怎么努力工作,都不免会有犯错的时候,少犯或者不犯错,当然是最好的,只是人哪有不犯错的,知道自己犯了错,及时纠正,及时安抚、赔偿因你的过错而受到伤害的人,是弥补过失的唯一的方法,倘若遮遮掩掩,逃避责任,就只能激化矛盾,使问题更加复杂化。在处理矛盾的过程中,有责任和没有责任,敢担当和不敢担当,后果会不一样。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既然人都会有过,知过能改,善莫大焉。像李离那样,过而敢于承认,敢于把责任担起来,甚至敢于以死谢罪,需要博大的胸襟和非凡的勇气。古往今来,错判案件的事例不少,像李离那样,主动承担责任,以命抵命的,并不多见。我们只能说,李离的案例即使不是一个个案,那也是一种更大的责任和更大的担当使然,这也正是《李离传》的意义所在,因此史学大家司马迁,才在《史记》这部史家之绝唱里为他留一个位置。

 

读《阎罗录囚》

 

《阎罗录囚》是《阅微草堂笔记》里讲为官之道的一则故事,这故事是从鬼神那儿引出来的。

纪晓岚的《阅微草堂笔记》,多以鬼神为故事主角,又暗含了人世间的许多事情。《阎罗录囚》通过阎王判案,抨击了人世间官员为官不为的现象。内有一段这样写道:“有一官公服昂然入,自称所至但饮一杯水,今无愧鬼神(有一位官员穿着官服昂首挺胸地到阎王那儿去报到,说自己做官时所到之处只喝一杯清水,如今没有什么愧对鬼神的)。”这位官员的自以为是,引发了阎王的怒气,于是,阎王冷笑着说:“设官以治民,下至驿丞闸官,皆有利弊之当理。但不要钱即为好官,植木偶于堂,并水不饮,不更胜公乎(国家设置官吏是为了治理百姓,即使最低级的驿站站长和管水闸的官,都有兴利除弊的事应当去做。如果仅仅不贪污受贿就是好官的话,那么安放一个木头人在公堂上,连水也不喝,岂不比你还要清廉吗)?”阎王并列举这位官员在位时诸多的不作为和该做而不做的事,让这位官员无言以对,局促不安,气焰大减。

这里面引出一个问题,就是这个官应该怎么当,这个官字应该怎么写。

我们时常听到的对官员的评价,不外乎两种,一种是胆子大的,所谓开拓进取、什么都敢做的官,也包括行贿受贿、胡作非为。对这样的官,竟然还有人给予理解和同情,认为他们多少都为人民做过一点“好事”,即使犯了错误也应予以谅解和宽恕,这无疑是看人和评价人的一个极端。身为官员,食国之俸禄,纵使你真正为人民做过一点好事,也只是尽了自己应尽的那份责任而已。为官做事天经地义,做好是应该,做不好是失职,怎能借此而行不法之事呢?这不是一个一减一等于零的问题,功过不可能因此而相抵消。犯了法就得负法律责任,就要受法律制裁,它不会因为你过去做过多少“好事”就能减轻罪责的。

另一个极端,就是把一些比较保守的,所谓严肃认真、作风正派、虽秋毫不犯却无所事事的官员当作好官看待。这种官员的特点是,不求有功,但求无过,无所事事,明哲保身。他们不想做事,不得已要做事时也是畏手畏脚,害怕出错,这实际上就是庸懒怠政的表现。这样的官员,就是到了阎王那里,也不免要受到指责,就如上述那位官员。然而我们的一些百姓,甚至于一些干部,有时候并不能正确认识到,这一类官员,即便不如贪官那般可恶,也是不可取的。

其实做个官也挺不容易,做个好官就更难了。首先你得做事,并且还不能只是按部就班地去做,不但要敢于开拓,勇于进取,还要抵挡得住各种物质诱惑,洁身自好。这样的考验不算小,有部分人,就过不了这个关。当了官,总得做点事,一个人做点好事并不难,难的是长期做好事,不做坏事,敢作为,不乱作为,有所为,有所不为,怎么样在这两者之间拿捏好一个尺度,是为官者需要长期学习和不断探索的一个课题。——官字不好写。

 

注:本文已获作者授权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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